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我部门将严格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安生产全事故。特郑重做以下承诺:
1、本奖励推荐书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或理论)成果事实存在。
3、成果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提供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数据及证明客观、真实。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项目完成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为保证企业生产安全和个人职业安全健康,不使企业利益遭受损失和个人身心受到伤害,本人承诺做到:
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一)、自觉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到“四不伤害”。
l、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3、认真执行华东电网公司、省公司皖电农【20xx】315号以及市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认真执行潜供政【20xx】48号《关于印发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二)、本人安全责任
本人所在的企业已经为本人提供了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通过教育和培训,认识到自己所从事岗位工作具有的安全风险,已掌握了上岗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确信本人已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为此本人愿意承担:
1、愿意接受企业为本人上岗工作而进行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考试考核,若未通过考试考核,将接受企业按规定给予本人的离岗培训处理。
2、本人承诺在电力生产中,若不能遵纪守法或违章作业,将接受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待岗、转岗、下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本人若不能遵纪守法,违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程规定,而造成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愿意接受公司《关于电力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试岗、离岗、内部待岗实施办法》处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不发生下列违章行为:
1、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严格执行“两票”,不发生无票工作或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以及无监护人即进行作业的行为。对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3、不使用未经安规教育、培训和考试不及格的人员;
4、不发生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的行为;
5、不使用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不发生约时停送电的行为;
7、不发生本班组责任造成外单位人员的伤害事故;
8、不违反规程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本人承诺《安全生产承诺书》一经签定,愿意不折不扣地予以履行。
本人自愿应聘为山东圣雪龙化工有限公司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为保障企业利益与自身安全,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优秀员工,本人郑重承诺:
一、对公司忠诚,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4小时随时听从公司安排。
二、出车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条例,对违反交通法规和条例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做到文明安全行车,不开疲劳车、英雄车、做到礼让三先,车辆正常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70--80公里内,耗油控制在标准以内,为公司节约每一升油料。
四、出车中保证随车各种设备工作正常,保证车辆记录仪与定位系统的正常工作。
五、按指定路线按时出车、按时回厂,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或绕道办私事。
六、维护公司外在形象,严守公司商业机密,为圣雪龙公司兴旺发展尽心尽力。
七、上下班途中、假期离厂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厂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行为本人负全部责任,与企业无关。如下列情况:
1、上下班途中、假期离厂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负全部责任,与企业无关。
2、厂外发生的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行为,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企业无关。
八、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自动辞职或由公司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
(3)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弄虚作假、有欺骗公司行为的;
(4)有造谣传谣、拨弄是非、破坏团结行为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本人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驾驶员工作的。本人重诺守信,在工作中一定实践自己的承诺。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公司安环部和选厂安全组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工段的生产实际情况,承诺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
1、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工作重点: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本工段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严格做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转岗人员和新分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考试。
3、严格管控本工段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4、认真组织安全会议,参加班前班后,加强日常培训教育工作。
5、积极组织本段人员参加安环部和厂安全组的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演练。
6、严格执行安环部和选矿厂安全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落实:
(1)交接班制度,监督检查班组交接班,管控每班次的设备状况、存在的隐患情况和交接情况。
(2)安全确认制度,对操作前、作业中的作业场所周围环境、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进行安全确认、监督、检查、整改。
(3)摘挂牌制度,监督执行检修人员作业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4)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的入厂制度。
7、严格要求本段人员做好各项记录,保存好本段的交接班记录、
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督总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郑重承诺:
我公司在上年度的工作当中上年度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下一年的工作当继续坚持落实生产安全方面各项工作。并做到:
一、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确保资金投入,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六、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一、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二、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四、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条例》、《特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特种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部门规章。
十六、制定可行的防汛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严格执行。
十七、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特种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1、法定代表人方面: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2、单位方面: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