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杜绝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发生,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病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我院实行医患双向承诺制度,即患者入院治疗时与医院签定《医患双向承诺书》。
一、医务人员承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对患者一视同仁,不推诿病人,无生、冷、硬、顶、拖现象。
2、诊治病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遵守医疗、护理技术规范,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不私收现金。
3、不暗示、不索要、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和宴请;不开“搭车药”,不开“人情方”,不“搭车检查”。
4、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遵守知情同意原则。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使用较贵重的药品、医用耗材和进行费用较高的检查、使用医保、农保报销范围外的检查、药品等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名。严格遵守卫生部“八不准”,拒收“红包”、“礼品”及宴请,不拿药商、器械商的回扣。
5、尊重患者隐私,遵守医疗保密制度。
二、患者(家属)承诺
1、遵守医院对病人的管理规定,保持病区整洁、安静、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2、遵守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礼貌相待,不恶语伤害医务人员,积极配合治疗。
3、不给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假证明、假检查结果等。
4、不给医务人员送钱物、不宴请医务人员。
5、不提出不符合病情需要的其他不合理要求,按时交纳和结算医疗费用。
6、未经治疗医师同意患者不得私自离院,若离院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与本院无关,后果由患者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