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运德集团公司邕宁汽车总站的营运驾驶员(经济责任人) ,为确保安全驾驶车辆,我向集团公司、广大旅客和社会各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春运、重要节假日和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期间的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肇事可耻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训培训活动,通过学习,提高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进一步认识安全驾驶、安全营运的重要性。
三、驾驶中,保证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病驾车、不盲目超车、不开斗气车;不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和上下客;不冒险通过漫水路、漫水桥和傍山险道。
四、严格执行驾驶员配备、休息管理制度,自觉进入长途客车中途休息站休息和遵守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有关规定。
五、做好车辆例保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按时进行车辆年度安全检验。坚持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安全自检,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六、自觉接受单位对车辆运行动态的监控,不擅自关闭或破坏车辆动态监控设备
七、依法经营、进站经营,服从站务管理,严格遵守检验报班制度。
八、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制度,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做到发班前向乘客宣读《安全告知》,中途停车休息向乘客宣读《中途停车休息告知》。
九、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集团公司、本单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作为上海亚利包装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我承诺: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 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若有违反,除应承担实际使用发生的费用,还应按私用公里数 20 元./公里的标准交纳罚款。
三、 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等,并由本人将出行时的公里数记录后交由所属部门主管处备案。
四、 坚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生被盗、损坏,由本人负责赔偿。
五、 熟悉掌握所驾车辆,执照驾车。
六、 车辆行驶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使汽车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七、 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
八、坚持绝不酒后开车,绝不闯红灯,绝不疲劳驾驶,绝不超速行驶,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如因违规行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完全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九、 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
十、 坚持每月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