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没有为学生提供食宿服务的条件,部分学生在托管班食宿,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因学生在外托管发生以下情况造成的个人伤害均与学校无关:
1、学生在外托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校外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
3、校外托管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应承担一切责任;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4、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违反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
5、托管中心老师要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
6、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
7、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负责。
8、托管中心必须注意环境卫生,定期消毒,按时通风,如果造成托管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的,由托管中心与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就学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如家长不能及时赶到,托管中心老师需代行护理陪床、缴纳费用等家长职责。
本状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长、学校各自留存一份。
托管中心负责人(签字)
家长确认(签字)
学校公章
年月日
为确保学生校外托餐食品安全,本人愿意遵守餐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持开办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配备与供应食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冷冻冷藏、防蝇、防尘、防鼠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二、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索取购物凭证留存备查。
不采购和使用任何感官性状异常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食品均当餐制作,不提供凉拌菜、生食海产品、豆浆、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
七、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八、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为确保托管中心(班)学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制度,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
四、食品原料从正规渠道购进,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验收工作,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
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加工、销售凉菜、生食海产品、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七、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配备与供应食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冷冻冷藏、防蝇、防蚊、防鼠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八、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九、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应具备四个能力(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十一、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不在门、窗、阳台等部位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严格执行用电安全管理,不私搭乱接电源、导线;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破损的线路、开关、插座;在导线裸露或者有触电危险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及围栏;不使用不合格的导线和用电设备;不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电炉等电器。
十三、不在漏雨、裂缝或危房内办班,装饰改造不加层、加宽、拆改结构,不明显加大荷载。
单位名称: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