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

秦风学

有关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

  【一】软件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使用xx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优质的服务,我公司将售前售后细分化,安装调试工作将由我公司专业售后人员(而非销售人员)为您提供服务;因此,在您购买本公司产品之日起,即进入售后服务阶段。请您配合我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完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请依据合同执行,以下仅做参考: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

  i.xxgps定位系统硬件设备安装。

  ii.xxgps定位系统软件设备安装及使用培训。

  iii.提供本公司增值税发票。

  iv.依照贵方与我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保修条款进行的保修义务。

  v.一年保修,终身维修。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gps监控调度服务。

  售后承诺:

  1、售后服务人员按双方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安装现场。

  2、安装完成后,若一个月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我方立即进行整机调换。

  3、我方为您提供有软件操作说明书(光盘/或下载),请参照说明书进行操作。若贵方仍有操作困难,我方免费提供电话指导、远程软件安装示范。

  4、我方保证gps操作系统软件的合法性,绝无后门程序,更不会破坏您的pc系统,请放心使用。如遇到您的其它应用软件与本软件有冲突时,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解决。

  5、xxgps定位系统从硬件到软件,均预留有功能扩展余地。若您在实际其用过程中需要增加其它功能,可随时咨询本公司。

  以下情况将不允保修:

  1、非本公司产品。

  2、人为损坏(含进水、自行拆修等)。

  3、已过保修期的产品。(我公司终身提供成本价有偿维修)。

  承诺单位: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二】通信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

  尊敬的客户:您好!

  感谢您对xx通信的信任和支持!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深圳市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向您做出下述标准产品销售服务承诺和解释,并在您需要时依此向您提供服务。

  一、产品售后保修服务承诺

  1、自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含),如果您购买的xx通信产品因为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维修。

  (1)如您选择退货,请将您购买的故障产品及其全部配件和购物发票寄到xx通信公司,xx通信公司将免费为您退货,并按照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若您发回产品配件不全,则须收取产品配件成本费用;

  (2)如您选择更换,请将您购买的故障产品及其全部配件和购物发票寄到xx通信公司,xx通信公司将为您换货,并按照产品差价一次性清款和清票。若您发回产品配件不全,则须收取产品配件成本费用;

  (3)如您选择维修,xx通信公司将免费为您维修。

  2、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含),如果您购买的xx通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更换或维修。

  (1)如您选择更换,xx通信将免费为您更换产品,产品外壳、外包装、配件等易损品不在免费更换项目内,若您对易损品也需更换,则须收取易损品成本费用。

  (2)如您选择维修,xx通信公司将为您免费维修。

  3、自售出之日起三年内(含),如果您购买xx通信产品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请您将故障产品送至xx通信维修机构,xx通信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待修复后由xx通信维修机构送货上门或邮寄给您。

  注:工业以太网类产品为五年内免费维修。

  4、对于超出免费保修期而需要维修的产品,xx通信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5、易损品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如产品外壳、产品外包装、驱动光盘、说明书、接线柱、连接器、电缆线、电源适配器等)

  特别说明:如您将受损产品送回xx通信公司途中,需承担运送时遗失或受损的风险,并预付运送费用及使用原有包装或具同等保护效果的包装寄送产品;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其它意外因素导致xx通信公司无法按照上述承诺进行修复的,xx通信公司将主动与您协商解决。

  二、产品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1、xx通信提供产品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对于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技术问题,xx通信将提供快捷周到的舒心的技术支持服务,只要您有任何需求联系我们,我们承诺将在接到需求电话或传真8小时内给予快速回复。提供多种服务方式供您选择,如:上门技术支持服务、电话、传真、e-mail、qq、网站等。

  2、深圳、北京、上海、南京、成都、西安等区域客户提供上门技术支持服务、电话、传真、e-mail、qq、网站等方式,其他地区客户提供以电话、传真、e-mail、qq、网站等方式为主的技术支持服务,当地有服务机构的由当地技术支持人员提供上门技术支持服务。

  本承诺适用于xx通信所有产品!

  承诺单位: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