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应质量承诺书

刘莉莉

  篇一:食品质量承诺书

凤城镇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按照备案后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决不无标或随意降低标准生产。

  二、保证原辅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毒素、有害物以及被有害物污染的原料、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和添加剂。

  三、保证食品加工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的厂房或场所等生产环境整洁干净。保证食品包装材料、贮存、运输、设备等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四、决不销售过期、霉烂、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决不冒用他人商标和厂名、厂址。

  五、建立“五公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乡村及本企业食品监管人员名单和监督投诉电话)“五台账”(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台账、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货验收台账、产品质量自检和监督检验结果登记台帐、产品出入库登记及销售流向台账)。

  六、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

  七、自觉接受监管员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对食品的定期抽检和监督检验。按时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食品质量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

  二、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期接受并通过年检或者验照。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五、按照保证食品质量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如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

  八、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经营者:(印章) 承诺人:

  联系电话: 二0XX年 月 日

  篇三: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产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四:供应商食品质量承诺书

  近期,食品质次价高、以劣充优等事件纷纷曝光,给超市及食品经营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为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混进武商量贩公司下属门店,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 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

  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 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 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 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 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 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 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 超市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

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承诺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