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承诺书(通用五篇)

李盛

  食品质量承诺书1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三、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四、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食品质量承诺书2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

  二、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期接受并通过年检或者验照。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五、按照保证食品质量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如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

  八、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经营者:(印章)

  承诺人:

  联系电话: 二0XX年XX月XX日

  食品质量承诺书3

  近期,食品质次价高、以劣充优等事件纷纷曝光,给超市及食品经营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为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混进武商量贩公司下属门店,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 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 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 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 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 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 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 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 超市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

  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承诺方:

  日期:

  食品质量承诺书4

  是本校所需的食品(商品)的供应商,所供应食品(商品)的安全性是我们的第一责任人,我们郑重承诺、保证做到:

  (一) 严格遵守《食品(商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

  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违法行为规定》、《食品(商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供应食品(商品)时,确保在取得供应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供应,并保证不供假送假。

  (二) 保证配送人员了解与食品(商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商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食品(商品)质量、安全第一”的意识。保证从事食品(商品)加工和配送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在加工、配送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配送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 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食品(商品)标准组织加工配送。食品(商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决不配送非食用性原辅材料。

  (五) 保证配送加工食品(商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决不配送非食用性原辅材料。

  (六) 保证食品(商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商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 保证食品(商品)配送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配送食品(商品)质量合格。

  (八) 保证食品(商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商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 保证不供应、配送三无食品(商品),配送食品(商品)时,保证配附批次产品(食品、商品)合格证,无证不送。

  (十) 保证当配送有: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的、临期的、过期的食品(商品)时,及时召回(更换)已经配送、销售的食品(商品)。

  (十一) 如配送不合格食品(商品)和制售、配送假冒伪劣食品(商品)的,已经检查发现,愿意接受你方相关规定的处罚;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食品质量承诺书5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