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有机会在20××年10月17日参加市团委组织的爱心公益启动仪式宣传活动,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前述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活动的规则造成;
2、本人承担因前述活动所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方面、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本人保证在前述活动开始前已将活动的进行了解;
4、本人承诺不由于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为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寒假,特向老师作如下保证:
1、寒假期间,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做一名文明的学生。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注意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不让陌生人入室。
4、走路靠右边,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攀爬沿街护栏。
5、不燃放鞭炮,如果要燃放,必须有家长陪同。不玩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火枪,枪,仿x枪等危险玩具。
6、保证自身安全,不在危险的高压线周围玩。
7、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及各种电器,不私自拆装或操作电器设备。
8、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玩耍、游戏;乘坐交通工具保障安全。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乘车注意文明礼貌,主动给老人和残疾人让座,不在车厢内大声吵闹。
9、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路边小摊吃不卫生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防食物中毒。
10、认真完成假期作业,为新学期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11、听从父母教导,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助人为乐,多做好事。
第一条本协会的所有活动均是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大型活动人数众多,存在一定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凡参加活动前,参加者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承诺。参加人阅览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参加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本协会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如未满十八岁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相关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并负责。
第五条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不可预知的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本协会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协会、理事会对参加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在承诺书上签名的,均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本承诺书的内容,并愿意自愿放弃要求协会承担责任的请求,自愿对自身参与活动承担一切责任。
一、严格按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落实活动的治安安全条件。
二、按照《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建立、健全大型活动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严惩履行公安机关对活动票证印制工作的监印监销制度。未经公安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印制和发售通用票卷。
五、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增设的电气线路和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活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的其他安全条件。
八、任何参展企业和个人禁止免费发放礼品。
九、禁止与此次展览无关的其它类演出活动。
十、现场音乐音量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十一、禁止在通道处发放宣传单。
十二、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安保人员有权阻止或没收礼品。
十三、易燃品(油漆、涂料等),严禁实物展出。
20xx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32班将于20xx年11月8日自发自愿组织竹泉岛班级生日会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考虑到本次活动的安全防护与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出游特点,同学们在安全事项方面应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班级生日会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参与者要严格服从生日会筹委组的安排,听众指挥,积极配合筹委组工作。
2.活动期间,不能乱跑,不嬉闹逗打,不做危及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危险动作。
3.班级成员一律统一出发,统一返回。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任何同学不得擅自离队,若有特殊情况,如英语辅修、排练校庆节目等请提前通知筹委组,筹委组安排人员负责接送,保障班级成员安全。
4.在竹泉岛上禁止游泳或做其他触发火灾的玩火行为。
5.有事离开集体时,一定要提前向安全责任人汇报,结伴而行。
6.不随手扔垃圾,废弃物用袋子装好带走,不破坏竹泉岛上的生态环境。
7.保证班级成员间互帮互助,相互照应。
8.集体活动期间要有秩序,不相互拉扯,防止发生危险。
9.活动期间,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10.遇到突发情况时,请及时与活动负责人或安全组负责人取得联系。
11.自愿承担不遵守上述承诺及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班级的每一位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班集体的共同秩序。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一起享受快乐时光!
由举办的活动,拟定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xx举行。我单位已初步同意活动承办单位使用该场地,待活动通过公安机关安全审查批准后,我单位将与活动承办单位签定正式场地租赁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保证落实以下责任:
一、保证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保证畅通。
三、保证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各项照明供电、供水设施完好并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需临时增加的广播、照明设施,会同举办单位按照公安机关要求保证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必要时,会同举办单位落实看管人员,防止发生被盗等治安问题。
六、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鉴于有机会在20XX年5月12日班级组织的登山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声明如下:
1、我已认真阅读了解了《青岛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认真填写了《青岛农业大学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审批表》,履行了规定的外出请假手续。
2、本人完全明白参与外出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环节、设施、环境的状况条件不熟悉造成。
3、本人承担因参加此次活动可能会产生的所有风险及人身财产损失。
4、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5、本人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青岛农业大学以及相关院系、职能部门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