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XX)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XX年 月 日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学习环境,希望家长和学校能够密切配合,严格执行京燕小学安全制度,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
一、学校开校门的时间是早晨7:20,中午1:40(冬季)2:10(夏季),学生到校时间为7:50和2:00(冬季)2:30(夏季),请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以免发生危险。
二、学生上学来,提前做好准备带齐当天的学习用品,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如有确实需要的物品忘记了,请家长把送来的东西写上班级、姓名放在传达室转交。学生上学不要把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带入学校(如:小刀、鞭炮、口香糖、零食等)。
三、如遇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请家长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请假或请其他学生带假条,教师做好出勤记录。
四、学生在校期间如家长需要接走学生(如患病或家长需要接孩子去打针等),请家长在传达室登记,与班主任联系后,在学校门口做好交接手续。
五、放学后学生要立即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不与陌生人搭话。家长接放学的学生请到学校对面的京燕小区等候,不要围堵在学校门口,影响学生放学,汽车停在距离校门30米以外的地方,自行车放置在人行便道上,不要放在路上,影响学生行走。
六、如有教师留学生补课,没有及时放学的,家长请与教师电话联系,家长不能进入学校随便找学生。
七、如需交钱,请家长嘱咐学生把钱放在合适的地方,到校后交给老师。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共同努力
XX小学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初级中学:
我作为(职务),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总校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依法保证全面履行所辖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学生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和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安全意识。
五、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文化进校园”各项要求。
六、在事故易发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管控。
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八、确保对所辖消防、防雷等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九、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预防火灾、人员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3)重大等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现任职务的处罚;(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一份自己保留)
承诺人签字:
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标,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见",特制定并签订各个教育教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师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规范认真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认真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认真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认真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七、全体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认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卫、保安工作岗位责任书另签。
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责要求,依法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教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教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拖车等,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与职位领导和科室教师等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 职位领导(签名):
教 师(签名):
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运行,为全校师生创设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监管职责。
2、守责守岗,不迟到岗、不早退岗,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岗、缺岗。
3、经常对自己所监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自身无力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学校领导。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大会,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落实。
5、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脱岗离岗。
6、保证自己安全监管区域范围内,监管时段内学生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7、积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
8、本人保证做到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时时处处提高警惕,确保“校园内杜绝发生死亡事故”,“校园内杜绝发生食物中毒、火灾、危房倒塌等所致的伤害事故”这两个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实现。
以上承诺,请予以监督,如有违反,我本人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处分,并承担一切安全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xx
为贯彻执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XX)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