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下城区人民政府xxxx街道办事处:
为了确保xxx街道xxxxxxxxxxxxxxx 程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向贵办事处就 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指定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并与贵办事处工程部保持密切联系。
三、保证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和资料齐全完备。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做好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防护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作防护措施、警示后才组织施工,现场恢复正常使用后才防护设施。
六、装修分包工程进场时,应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和用具;注意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并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负责。
七、在施工期间,配合贵办事处做好办公场地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相关管理员的监管,,在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后,经贵办事处同意方可组织施工。
八、施工完毕后,我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性工作,确保办公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九、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施工。否则,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工程施工承诺单位名称(盖章):xxx
责任人(签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xxx:
我以名义承接的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现承诺如下:
1、对工程投标、结算、竣工以及工程保修期间内的所有工作由我方完成并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伤事故)均由我方承担并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3、我方决不以贵公司名义对外欠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如有发生由我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在保证金中扣除),与贵公司无关。
4、我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所有法律、民事、经济责任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5、因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等问题受到业主和行政部门的指责、处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6、我方保证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一切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7、自愿执行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见附表
8、自愿执行本公司工伤保险。
9、自愿执行工程合作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承诺人:
年月日
一、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级消防组织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 对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及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保证人员、措施、资金“三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整改;
三、 严格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防火间距、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确保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为A级;
四、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检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部位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
五、 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常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掌握“三懂六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火灾逃生)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职工消防培训教育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工地临时用房、
临时设施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 保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动火施工作业前,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七、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 我单位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暑期和“十八大”期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坚决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承诺单位及消防责任人:
年 月 日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我公司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新校区建设项目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保障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电话或口头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周记东 同志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承包人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所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条 承包人安全责任
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施工能力证明、历史业绩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承包人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人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9、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承包人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场所,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
1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承包人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承包人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5、承包人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校园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不得随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电话等书面或口头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四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承包人的安全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承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承包人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采取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承包人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承包人人员无故到施工区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承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人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承包人编制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盖章)
承包人:(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