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武汉XXX有限公司员工,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职。
鉴于本人在武汉XXX有限公司的职位为重要涉密岗位,且工作期间接触了很多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为保障武汉XXX有限公司与我本人的正当权益,本人现出具本承诺书。
1、本人承诺:不带走载有武汉XXX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且承诺不将上述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转交或故意泄露给其他任何人,不在离开公司后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泄露武汉XXX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不在离开公司后自己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信息。
本承诺书所指的商业秘密和信息指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人事和制度、公司财务状况、商业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公司的产品名称、价格信息,公司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公司的商业策略市场策略,公司规章制度、人力资源名单档案等。
本承诺书所指载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凡记录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2、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利用任何非法途径访问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的网址,也不以任何形式对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现有系统、网址进行破坏或蓄意修改。
3、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从事任何有损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形象或利益的活动。
4、本人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将上述工作成果故意泄露。
我将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赔偿因此给武汉XXX工贸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离职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 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 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 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
四、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 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负责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庄重承诺: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资源接受保密审查,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3、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的文章、著述。
4、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5、有计划地组织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增强所属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6、对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
7、对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9、自己或部门、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件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10、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本《保密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方执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部门: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 XX有限公司 委托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调,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 项目名称:
XX有限公司及所有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汇算。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填制XX有限公司及所有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填制汇总申报表,出具汇总审核报告。
乙方受托进行所得税汇算的审核期间是自 止。
(三)完成时间:
按照税务机关及企业的要求,最迟于 完成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上述费用自甲方收到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后 三 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它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并按未服务的工作量计算退还甲方已经支付该部分的代理费。
(四)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的甲方合法的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如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由甲方预先补税及缴纳滞纳金,补齐后乙方就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
(四)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交付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的义务。不按约定履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确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协议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书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在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