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的责任承诺书
为有效推进市统计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市统计局就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性的统计调查数据,依法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