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中小学生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生命健康安全,我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12岁以下儿童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骑车靠右行驶,不违章行车,不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双手脱把,不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过斑马线注意过往车辆,过街时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自身安全。
4.不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种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5.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文明乘车,不抢座,不打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6.家长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地点接送学生上、放学,不提前,不迟到。
7.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
承诺人:草堰初中 年级 班(学生)
(家长)
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xx学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家长承诺:
1、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
2、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3、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4、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3、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6、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xx年xx月xx日
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一)学生承诺不驾驶5类车辆
1.不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不骑行“死飞”自行车
4.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5.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学生承诺不搭乘6类车辆
1.不搭乘非正规接送学生车辆
2.不搭乘货车
3.不搭乘拖拉机
4.不搭乘超员客车
5.不搭乘超员摩托车、电动车
6.不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学生承诺不实施5种危险行为
1.未戴安全头盔不乘坐摩托车
2.不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不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4.不随意横穿马路
5.不闯红灯
(四)家长及社会公众承诺不实施5种行为
1.不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不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不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5.不系安全带或未戴安全头盔接送学生
学校班级学生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