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二、认真学习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在各种收费中,不插手收费过程。
五、不参与举办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六、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礼金;谢绝家长的吃、请等行为;不利用职务之便求家长办私事。
七、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领导好评的人民教师,我郑重承诺: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全面贯彻我校教育理念——关爱每一个孩子,端正教育思想,认真遵守《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教书育人,敬业爱岗,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身正为范,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品质修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以言行侮辱学生,无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5、严以律己。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携带手机进教室,上班时间不参与炒股、玩游戏浏览与教学无关的网页。
6、作风正派。不参加迷信活动,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仪表举止得体、大方,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进行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教辅材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商品等有价活动。
8、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
10、热爱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学生的身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要努力向学生传播知识,做学生立身为人的模范,做教师德才双馨的标兵,为师德师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教师廉洁执教承诺书。为此,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廉洁执教,爱岗敬业,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赣马镇中心小学教师进校须知,做文明的传播者、廉洁的好榜样。
二、为人师表,崇德尚学,在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坚决做到不收礼、不吃请,不以权牟利。
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谩骂学生,不歧视后进生,言传身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在任何场合都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教师形象的话。
五、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不以任何名义乱收费,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乱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不搞有偿家教。
六、对招生学校不搞虚假宣传,不向未列入市县教育局招生计划的学校提供学生信息,不代填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接受招生学校赠送的礼品、礼金。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 诺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