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2、本人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依法经营,不出租、出借、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人保证在进货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4、本人保证严格执行进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并对进货记录保存2年以上;
5、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承诺和自检制度,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逐步加强自身的自检能力和水平,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报辖区工商分局备案;
6、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管理,对自检中发现的和媒体公布的问题食品,采取下架退市、食品召回、明示补救措施等手段;
7、本人保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8、本人保证积极完善今后服务体系,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监督,争取食品安全范店。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贯彻落实讲形象、讲诚信,营造和谐的商业发展环境,认真规范促销、服务行为,加强自律,切实维护龙凤丽都商业街的良好形象和经营秩序,促进商业街健康有序发展,特向龙凤丽都招商办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从龙xx都物管部门及招商部门的各种规范管理,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职业道德,不损害龙xx都商业街的利益。
二、凡是上柜经营的商品,包括参加促销的商品,保证符合质量标准,保障人身使用安全,让消费者放心。不以低劣商品或不符合安全的商品冒充正品,骗取消费者购买。
三、坚持明码标价,公平交易,提供的服务应当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认真执行自律规范,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答复处理,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龙凤丽都物管部门、龙凤丽都招商部门及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媒体舆论的监督。
五、如发生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不给龙凤丽都商业街造成损失或影响,如发生有效投诉时,应于龙xx都物管部门及及招商部门知道之日起2日内支付每起500.00元(大写:伍百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龙凤丽都商业街造成的损失、消除影响。
六、如发生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或媒体曝光,应于龙凤丽都物管部门及及招商部门知道之日起2日内支付每起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龙凤丽都商业街造成的`损失、消除影响。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承诺人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人、龙凤丽都物管部门及及招商部门各持一份,具有同等到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军威苑综合市场即将开业,本着对所有消费者认真负责的原则,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的原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