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洗车场环境卫生, 洗车场承诺遵守以下7条。
1、 洗车场场地平整,污水不外溢;
2、 周边环境要干净、整洁,专人清扫保洁;
3、 洗车场(点)路口实行硬化处理或铺设钢板;
4、 洗车中不向道路或公共场地、居民住户地排放污水,不损坏和堵塞排污设施;
5、 场地内堆放的`废料、污物及时进行清除,不乱倒堆积生活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6、 在经营过程,随时接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部门的检查,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立即整改;
7、 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无条件拆除。
不按上述以上7条内容履行职责,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的处罚。
承诺单位(个人)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提升商铺及周边环境质量,美化净化小区环境,为广大业主创造安全、优美、和谐的居住环境,做到既维护居民环境权益,又维护好商户依法经营的权利,本商户愿意如下承诺:
本人在南城丽景A-1区、A-2区(商业中心)租赁号商铺进行汽车清洗美容,现本人保证在以后经营过程中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1、不影响小区车辆正常交通秩序。
2、美容及洗车范围只在商铺内,不在商铺以外区域进行经营活动。
3、不影响邻里经营户正常经营。
4、不造成漏水及排水堵塞。
5、沉沙淤泥及经营产生的垃圾不堆放到公共区域或垃圾桶内,并及时运走。
6、损坏地面或地砖及时修复。
7、洗车美容产生的污水需过滤后才能排放到小区排水管网,以免造成排水管网堵塞。如若不过滤所造成的排水管网堵塞,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向商户责令限期整改。未按完成整改,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做停水停电处理,因此导致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将由商户自行承担。
若本商户使用权发生变更,需在变更后5日内到业主委员会备案,原商户义务告知新商户该承诺书内容及协助业主委员会与新商户签署承诺书。
商铺业主:
经营单位(人):
业主委员会:
年 月 日
本人汪新宏,男,任城市管理股股长。根据城管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股室自身工作实际,特此承诺: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指导镇住建分局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2、拟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和垃圾处理场(站)建设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临时占用审批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街道临时停车场、洗车场(点)设置管理。
4、负责编制县级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环境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以及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6、受理城市管理举报投诉,定期发城市管理通报。 针对以上工作本人作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局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分管副局长开展工作。
3、具体落实本股室各项工作,做好与局其他股室的沟通协调配合工作。
4、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