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xx-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 )
年 月 日
致: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我方自愿与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管区内的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宜进行商谈议定,并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承担的工程不分包或转包,否则按我方违约处理,可将我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没收作为罚款。
2、保证服从甲方的领导、调度和协调,处理好和相邻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如因施工方案、工期要求等方面的改变或我方的原因,服从甲方对我方任务所做的调整。
3、我方承诺本工程不需支付预付款,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甲方不能按期拨款,甲方向我方的拨款可以同等顺延。拨款采取按月验工计价方式,我方及时提供当月的计价资料,并同意验工计价是对合格并达到优良项目的支付,是经甲方审定且不超过施工图的工程数量来计算。
4、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的0.1‰进行处罚;超过5天,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0.5‰进行处罚;超过10天,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再下浮5%对已完工工作量进行结算。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我方保证不了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我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现场,并相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愿意以双方协商议定的综合单价承包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不调价。
7、我方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按约定的时间上场。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如推迟进场,将接受主要设备及主要人员推迟进场的处罚,即每人每天罚款500元,机械设备如推迟进场,每台每天罚款500元。罚款金额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只是一种手段,但不免除我方人员和机械设备继续进场的责任。
8、我方项目负责人保证长期在施工现场,请假须报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若无故不在现场,每天罚款500元,在人员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我方保证在工程质量方面做到下面几点:
承诺人签字:
本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名称)(承包人)就项目(招标编号: )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大写)。
1、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发包人认为有缺陷的货物或建筑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发包人确定,无论承包人有何反对,发包人将从上述金额中扣除。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从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在或未来的税费、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构成承包人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
4、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5、履约保证金应为银行支票、汇票或现金。
6、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银行账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等)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致:
我公司作为项目谈判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发生。采购人如果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上述事项上存在提取虚假信息的情况,不管采购人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放弃本项目的谈判资格和中选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选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本工程中选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承诺具有相应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是我公司谈判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如你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和地址: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20xx 年 06 月 24日
在(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中,如果我们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我们公司应交纳的.有关税金由业主代扣代缴给朝阳市税务部门。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履约承诺书
致: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我方自愿与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管区内的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宜进行商谈议定,并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承担的工程不分包或转包,否则按我方违约处理,可将我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没收作为罚款。
2、保证服从甲方的领导、调度和协调,处理好和相邻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如因施工方案、工期要求等方面的改变或我方的原因,服从甲方对我方任务所做的调整。
3、我方承诺本工程不需支付预付款,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甲方不能按期拨款,甲方向我方的拨款可以同等顺延。拨款采取按月验工计价方式,我方及时提供当月的计价资料,并同意验工计价是对合格并达到优良项目的支付,是经甲方审定且不超过施工图的工程数量来计算。
4、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的0.1‰进行处罚;超过5天,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0.5‰进行处罚;超过10天,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再下浮5%对已完工工作量进行结算。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我方保证不了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我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现场,并相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愿意以双方协商议定的综合单价承包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不调价。
7、我方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按约定的时间上场。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如推迟进场,将接受主要设备及主要人员推迟进场的处罚,即每人每天罚款500元,机械设备如推迟进场,每台每天罚款500元。罚款金额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只是一种手段,但不免除我方人员和机械设备继续进场的责任。
8、我方项目负责人保证长期在施工现场,请假须报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若无故不在现场,每天罚款500元,在人员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我方保证在工程质量方面做到下面几点:
⑴、工程质量符合铁道部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并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办好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⑵、须满足设计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⑶、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现行铁道部行业优良工程标准,质量目标为铁道部优质工程,争创国优奖。
⑷、工程质量保修及维修办法,按国家和铁道部的行业规定办理。
⑸、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验收,单位工程一次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本建设项目创优规划要求。
⑹、如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由此而导致的所有损失由我方单位承担。
10、我方承诺因我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决不出现因发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对甲方造成影响的情况。否则我方将因处理不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11、在合同执行期间,保证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在对业主、监理、局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等监管单位在业务交往中,从大局出发,积极维护工区的信誉。
⑴、我方编制成工班,纳入甲方统一管理;按甲方要求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人员上岗前接受甲方统一组织的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持证上岗。
⑵、所有劳务人员都与我方签订劳务合同,并登记造册,按月编制工资表,上报甲方审核;并保证在甲方的监督下,按照当地劳动部门和甲方有关民工工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劳务费事件,我方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并扣除我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应付款作为劳务工费的发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⑶、我方承诺自行采购的地材及附属材料的一切风险由我方自负,保证在工程结束后不因我方采购的材料引起纠纷而影响甲方,凡是因我方采购的地材及其他小型材料机具等而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
12、我方同意所有主材材料及特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砼、水泥、砂、碎石、钢筋、砼添加剂、片石、钢绞线、锚具、波纹管)由甲方统一组织招标采购,自购材料的供应商需甲方的认可,必要时甲方有权指定供应商。
13、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使用甲方提供材料消耗量不得超过材料的限额消
耗量,如超过,我方承诺超出的材料消耗甲方按市场价×110%的价格在乙方当前的结算计价款中扣除。
14、我方愿意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的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组织计划;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等一系列有利于工程的措施。
15、如果我们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实现阶段性工期目标或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调整我们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有权将更换施工劳务作业队,我们保证按时撤离施工现场,我们所有的临时设备或机械设备无偿的提供给甲方使用至工程完工归还,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16、我方对因业主资金拨付不到位、征地拆迁影响、设计变更文件提供延迟等予以理解,并承诺不因此影响工程进度、质量。
17、我方承诺合同一旦签订,综合单价不再调整,若发生亏损,由我方自行承担,且施工劳务合同我方只需保留施工项目工作内容复印件;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误工损失,我方承诺待建设单位批复甲方补偿费用后方可考虑补偿,且不超过建设单位批复费用,若建设单位不予批复,则不需补偿;施工中的发生的变更费用增加,我方承诺待建设单位批复甲方变更费用后方可考虑补偿,且不超过建设单位批复费用,若建设单位不予批复变更费用,则不需补偿。
18、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我方所有人员无任何一起人为滋事、闹事、围堵甲方工区项目部、拌合站及甲方车辆和人员事件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甚至将施工合同递交到甲方法人机关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同时我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保证在24小时内撤场。
19、合同履行期间,我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格的谩骂侮辱、人身的攻击和其他侵害及冒犯行为。如因我方原因发生冲突,甲方将拒绝与我方的一切工作接触,并没收其交的履约担保金,情节严重的由甲方法人机关所在地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判决处理。
20、此承诺书,作为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
承诺人:
二〇xx年 月 日
履约承诺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行项目法制施工,强化项目管理,增强企业集团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帮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设立 项目部 ,合作方必须做出以下承诺:
1、在合同价款中,乙方确认已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和费用,并已计入合同总价中:
(1) 乙方确认在合同总价中包含了工程中所有的临时占地(临时便道、预制厂、生活区等),并且费用总额包干;临时占地协调、租用、还耕、绿化等均由乙方负责;
(2) 承包人装备险和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乙方自行投保,保险费自行承担并支付,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 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需缴纳的税费(除项目部供应材料税及业主代扣税外)均已计入合同总价中;
(4) 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冬季、雨季、夜间条件下继续施工的各项质量保证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 取、弃土场由甲方协调确定并承担费用,乙方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运距及其他因素,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 施工中的施工便道、临时用水、临时用电(除甲方必须的施工电力设施安装外)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
(7)主线跨河、跨路的有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因劳务、材料(除项目部供应材料外)、设备等价格上涨而对工程成本产生的影响,乙方已充分考虑并计入合同总价中;
(8) 工程中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由甲方投保,乙方完全接受。
2、乙方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缴纳所承包工程造价1%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要求进驻必须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两个月后分三次退还,且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离人员、机械设备,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进场后,由双方代表成立工程量核查小组,依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本工段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量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核查,工程量清单核查修正后由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以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替换原工程量清单,乙方表示完全同意。
为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认为乙方合同价中不合理报价较多,甲方决定依据双方合同价的工程量清单在保障乙方对应工程量合同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工程量合同单价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替换原工程量清单,乙方表
示完全同意。
4、新增变更工程项目有清单单价的,按合同签订单价执行;没有清单单价的,甲方收取该项目总价12%的管理费。新增变更工程项目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变更资料按业主要求完整上报,且批复计量后予以结算。
5、乙方承揽工程施工撤场前应结清当地材料款、机械费、农民工工资等债务,否则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未结清部分用于支付。
6、双方签订的合同清单内有业主统一安排施工工程项目的,必须服从甲方安排从原合同中剔除该项目(如伸缩缝、防水层等)。
7、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办法(如质量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工程验收办法、劳动竞赛方案等)。
8、本承诺书与目标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9、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我单位在 项目招标中,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履行合同内容外,并郑重承诺:
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并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收建设单位的监督。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食其言,出现转包、分包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动撤出现场。
承 诺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