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镇波那小学:
我作为本校的一名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的分工安排及岗位职责,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根据《贵州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依法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方案,并做好演练训练,保证全面履行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标
准化管理水平。
四、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培养和提高安全意识。
六、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文化”的各项要求。
七、在事故易发部位设置明显标的安全警示志,加强管控。
八、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九、定期检测、维护所属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十、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
理工作。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具体参照《安顺市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条例》执行。学校法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在学校发生事故时所受处罚条款如下: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2%罚款;
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5%罚款;
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10%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20%罚款;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学校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绩处分。
单位方面:
一般事故接受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较大事故接受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重大事故接受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承诺期限: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1日。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我特作如下承诺:
一、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场所,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条件。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其安全意识,从业人员熟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符合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法律法规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监控,杜绝“三违”,保障生产经营、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责任。
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 电话: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煤炭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生产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威胁,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XXX
日期:二〇xx年六月四日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此时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此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此时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 联系电话:
********安监局:
我作为*****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国务院493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培训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机构,按法定人数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部门及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解决安全生产关键问题。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费用,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
六、认真开展全员化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七、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为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绝不对其进行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八、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正确使用。
九、按规定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责任及制度,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十、按规定对本单位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措施、设备正常运行。积极采用安全生产新科技成果,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并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二、保证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十三、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措施“三同时”手续,使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十四、加强本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查验施工单位资
质,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共同做好工程建设或安装、维修工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和施工安全。
十五、依法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应急响应能力。
十六、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准确的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依法赔偿等工作。
十七、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八、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事故,按下列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二)公司方面: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公司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本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20xx年1月 1 日
为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促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我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积极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日常作业和检查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积极参加矿井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应急演练等,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4.协同其他相关部门搞好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制止各类“三违”行为,及时排除各类隐患。
5.积极参加矿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6.时时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安全位置,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扎实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为切实搞好安全工作,本人愿自觉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和处罚。
承诺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