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镇远县尚寨乡、果尖坡,工程一、二号两条主烟路;1号支烟路、2号支烟路、3号支烟路、4号支烟路,共计6条烟田机耕道组成。
二、工程建设内容及施工期
尚寨乡果尖坡烟田机道主要建设完成内容为:一号主烟路,路宽3.5米,路长1236米;二号主烟路,路宽3.5米,路长767米;1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570米;2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760米;3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1250米;4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670米;共计:5162米。该工程于20xx年2月11日开工,经过3个月的紧张施工,于20xx年5月11日完工。
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挖土方16889.5m3,挖石方11977.5m3,夯填土方1611.25m3,防护工程(路肩)1304.05m3,纵向排水工程(边沟)197.54m3,填隙碎石基层15330m2,泥结碎石路面15330m2等。
工程结算按照实际合同工程量进行结算,合同价为81.437718万元,结算金额为:玖拾肆万伍仟捌佰陆拾玖元整(94.5869万元)。
三、工程评价
该工程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受益群众满意。
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0月30日
致:x总公司
我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与贵司联合经营承包的 工程(联营合同编号: ,总包合同编号: ),所承建工程已完成综合竣工验收且已办理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要求,本工程项目已收齐工程结算款。我本人现郑重作出承诺:在收到此工程结算款后,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手续,保证不拖欠所有工程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及机械台班费、设备租赁费等。若因拖欠工资、材料及设备款而导致民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投诉,或引起集体上访事件而令贵公司声誉、经济受损的,我本人 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保障员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项目部负责人(承包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日 期:20 年 月 日
财政局审计办:
我们对送审的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如下郑重承诺:
一、我们队报送的与审计相关“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责任(详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清单)。若存在弄虚作假及违法违纪等行为,我们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保证竣工结算资料一次性送至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不再接受任何经济性资料。并承诺:
1、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的“工程竣工计算资料”存在遗漏,我们将放弃遗漏资料部分的结算金额;
2、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存在漏项和少计工程量,我们将放弃漏项和少计工程量部分的结算金额。
三、在本工程的结算审计过程中,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审计部门勘察现场、核对结算稿等相关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收到审计部门的审核结算稿,我们将及时组织核对,并于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审计部门,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现场代表签名: 负责人签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双方20xx 年 8 月 24 日签订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该工程于 20xx 年 2 月1日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均无异议,现就本工程的竣工结算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最终协议:
一、 工程结算范围 (参照承包范围)
二、 工程结算造价
大写: 壹佰叁拾陆万伍佰柒拾陆圆 小写 : 本结算造价为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结果,双方承诺不以任何原因和任何理由提出修改变更。
三、 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协议共 2 份,发包人 1 份,承包人1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现已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关于结算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双方认可,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
二.甲方已付乙方工程款总额为元,其中现金支付元,代扣甲供材料款元,代理发放乙方应付的民工工资元,代扣税金元,其它元。
三.至此,甲方尚欠付乙方款项合计 元,其中包含质保金 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的所有结算事宜已经处理完毕,所有权利义务已作最终处分,不再有其它争议。
五.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
六.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原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效力相同。
致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已于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现提交工程结算相关资料,申请结算,请予以审核。在此,我方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贵方要求,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均为原件,并且真实、完整、有效;
二、报送总金额包含完成该工程合同及补充合同(如果有)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费用,如出现漏项、漏报等情况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再向贵公司索要任何款项;
三、如出现资料不全、依据不足等情况,将按不利于我方的理解执行,我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而且不向贵公司要求任何主张;
四、如果该工程结算涉及第三方,为避免纠纷,维护各方权益,我方承诺以与第三方签订书面约定作为结算依据;
五、我公司将积极配合贵方聘请的审核人员深入开展工作。在合理的期限内对贵方审核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果超过贵方约定的答疑时间,则视为认同贵方审核人员就该疑问确定的结算金额。
六、所申报的工程结算资料如发现有虚假、隐匿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七、报送总金额经贵方审计后,如果审减额(审减额=报送金额-终审审定金额)与报送总金额之比超过10%以上(含10%),愿承担相应的审核费用,从贵方确认的工程结算应付款中扣除。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