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确保护理进修教学顺利开展,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符合疫情防控期间进修条件。
1、北京市内进修护士:近14天内未离京且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
2、北京市外进修护士:从京外低风险地区来京且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未曾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新冠肺炎。
4、近三周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未曾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或从境外返回。
二、进修期间根据医院疫情防控规定,不私自离京,不会见近三周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京及境外返回人员。
三、进修期间本人或共同居住生活的相关人员保证做好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并按医院防控要求处理。
四、本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医院、科室管理,自觉做好个人防疫工作;自行安排住宿地点,服从社区防疫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聚餐。
五、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可以正常进修。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
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14天内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
二、本人14天内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
三、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国务院疫情等级查询为高、中风险等级的地区)人员有密接接触。
四、本人过去14天没有出境、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国务院疫情等级查询为高、中风险等级的地区)。
五、本人没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和腹泻等症状。
六、本人遵守医院内相关规章制度,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本人承诺xxx天内核酸结果阴性。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疫情带来的影响,确保临床试验项目顺利进行,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司在此郑重承诺:
一、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政府颁布的疫情防控及贵院制定的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执行。
二、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在贵院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等。
三、保证我司在贵院开展工作的`员工近21天中未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现确诊病例的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四、开展临床研究项目过程中,我司员工需直接接触受试者及其家属收集相关资料时,应获得PI或者经PI授权的Sub-I同意后,方可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随访或检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有关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均会第一时间如实跟研究医生汇报,并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
五、控制信息编制、发布、转发等行为,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我司员工提供的疫情防控数据均真实准确。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
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广东省近期疫情形势,本人知情并同意配合考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现进行以下承诺:
一、5月7日(包括5月7日)至今,本人和同住家属没有去过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省内25个边境线州市。
二、5月7日(包括5月7日)至今本人和同住家属没有与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相互接触。
三、5月7日(包括5月7日)至今,本人、同住家属和(或)亲戚朋友没有在广州进行隔离观察。
四、近一个月没有家属或者亲戚朋友自境外回国。
五、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在考前主动、如实告知。
六、5月20日(包括5月20日)至今外出到过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省内25个边境线州市的,应及时在考前主动、如实告知。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谎报,瞒报等情况,导致疫情播散或谣言传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