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白坭分局:
该大型广告牌位于XXXX,广告牌支架以钢结构为主,规格为XXm(高)×XXm(宽),总外飘XXm(或占地XXm2),在批准使用期内,承诺做到以下事项,确保广告牌安全使用,杜绝事故发生:
⒈每月定期对广告牌结构组件实施检查,加紧加固锣丝锣帽;
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防锈防腐处理;
⒊定期对广告牌进行清洗,确保广告牌历久常新,美化市容;
⒋遇到暴风雨等特殊天气时,应派专人全天候监控并做好防护措施;
⒌积极、认真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若该广告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造成意外伤亡或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时,承诺人将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公章或指模):XXX
20xx年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保障电梯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我单位所承担电梯维护保养的用户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电梯用户的监督。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维保服务标准,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做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
三、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电梯使用单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检验合格》证;不配合整改电梯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违规使用电梯等行为时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电梯维护保养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五、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电梯,对用户相关人员提供安全培训等服务。
六、设立24小时维保值守电话和服务监督电话。电梯发生故障自接到电话后滨州市市区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他各县区1小时内到现场。
七、因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原因造成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广大电梯用户监督。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名):
维保值守电话: 服务监督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生产场所保持清洁,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生产区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厕所、牲畜圈舍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委托检验,生产加工的食品用于满足周边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原辅料种类与明示的内容一致。
四、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使用的储存容器清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小食品坊名称:
负责人:
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本人(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
2、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兽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使用饲料兽药,保证绝不使用“瘦肉精”、“氯霉素”、“蛋白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
3、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畜禽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畜禽产品不流入市场。
4、一定健全畜禽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一定对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5、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6、因畜禽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签名:
年月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