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了。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了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1.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立足本职工作,转变观念, 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提升综合能力,确保公司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做创新型的党支部书记。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增强公司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技术水平高的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带头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的决定,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加强对个人和职工队伍廉洁。
4. 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分管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生产质量、进度、技术等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优化企业环境,促进企业效益。
5.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和谐、持续、稳定发展。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全体党员、全体员工监督。
承诺人:
一、主要职能
政企客户部作为电信客户群部门之一,面向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针对每一个客户,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地域无差异服务。
二、服务内容
客户经理日常走访服务、网络规划服务、网络维护服务、故障分析处理服务、挂牌服务、账单服务、ICT竣工回访服务、电话拜访服务、电话关怀服务、“商务领航”专键服务、网上营业厅“商务领航”专区服务、e家俱乐部”回报服务、重要客户协同关怀服务、积分回报服务。
三、服务对象
党政军客户、工商企业客户、金融客户、旅游宾馆客户、科教文卫客户、专业市场客户。
四、服务承诺
一是落实专家服务制度,根据政企大客户需求或双方业务协议规定的内容提供包括网络规划及组网方案设计建议,技术业务培训及研讨交流的服务内容。
二是落实通信保障服务,对政企大客户提供重要通信保障服务,确保重要通信通畅。
三是提供优质一站式服务,包括一站购齐、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集成服务、一点故障申告、一点计费结算、一点技术支持。
五、主要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 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8000元整(RMB)。转让之前先付一半转让价,待所有证件变更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 受让方之义务
4.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
4.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5.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④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5.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六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条协议之生效
10.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之附件
12.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2.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2.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2.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2.7 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 12.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供热有限公司
服务公开承诺书
尊敬的广大热用户:
您们好!
我们供热站,在20xx年投入大量资金,对供热效果不好,和管道腐蚀的多个小区,进行了供热管网改造,极大的解决了供热隐患。
从进入秋季开始,为保证采暖期的正常供热质量,我们供热站购进4500多热卡的煤炭4万多吨,进行了先期的煤炭储备工作。
20xx—20xx采暖年度即将开始,供热站于10月15日给予供热系统注水,10月17日开始烘炉,供热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我们将根据天气情况,随时起炉供热。
在这个采暖期里,我们将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安全、稳定运行,让热用户度过一个温暖如春的冬季。
供热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进矿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项目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4.日常工作中,本人决不带头违章违纪,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5.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报告。 6. 对处罚有异议,严格按程序正当申诉,不无理取闹,不替三违行为说情,打掩护,作假证,不把本人违章违纪或违章指挥的处罚和责任转嫁或推卸给他人。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自觉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各种灾难预兆知识,熟悉各施工地点的逃生线路
9. 服从领导的指挥和调度,检查人员现场安排的整改雷厉风行的完成,严格落实上一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反馈工作进度。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煤一队(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承 诺 人(签字):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