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单位人物的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科研项目(课题)实施(包括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不发生下列科研不端行为: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2、申报项目时与要求相违背的重复申报;
3、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违反医学伦理;在涉及人体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不按时完成科研项目。区级课题未按期完成申请延期后未按延期时间完成者,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应担负所有相关处罚;市及国家级课题按相关领导部门处罚条例执行。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6、项目结题时未上交原始材料;
7、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应担负所有相关处罚
项目(课题)名称:日期: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
项目(课题)参与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