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投标西林寺塔修缮工程的质量目标为:达到国家文物修缮合格标准。
(1)为表示我公司对工程质量承诺的决心,一旦我公司中标该工程,严格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愿接受总价的10%的罚款。
(2)一旦我公司承接该工程,确定该工程为我公司重点项目,由蒋锦春同志担任项目经理,并由该同志带领其项目班子的全部施工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的施工。蒋锦春同志作风踏实,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施工经验丰富,他近年来主持施工过的工程获得了上级的好评。
(3)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本工程将严格执行我公司质量方针。建立由负责工程质量的项目经理为组长,质安部工程科科长为副组长,工程质量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及各专业施工队和各工序专、兼职质安员成员,组成本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实施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工程质量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与管理,并设专职质量检查监督员,建立总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专业施工队的质检员——施工班组兼职检查员组成的四级质量管理网络,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通过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广泛开展全体职工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的QC小组活动,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和采用GB/TI9000=IS9001:20xx《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面质量控制,从而保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承诺单位:(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 期:20xx年5月7日
为了确保商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商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以及“三无”商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以及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503号令、政府3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粘贴式台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5、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待销、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三无”商品、无QS标志和3C认证的商品。大宗商品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商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商品,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负责将不合格商品召回、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对进入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场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商品及违法经营等信息,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
8、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范围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漏项和减项作业。
二、 严把配件采购关,不得用假冒伪劣配件。
三、 严格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由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不倒卖合格证,未维修和未按工艺规范项目进行维护的车辆不签发合格证。
四、 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按照浙江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条款执行。大修保证里程20000公里或者100天,二级维护保证里程5000公里或者30天,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日期里程20xx公里或者5天。
五、 不修报废车辆、不修无证、无牌车辆、不拼装汽车。
六、 不乱收费,严格按本服务站公示制定的工时定额标准收取工时费,不偷工减料。
七、 加强人员培训,各工种、岗位不使用未取得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人员。
八、 加强修理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修理技术档案,记录内容真实、准确、集中专人规范管理。 监督单位: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为加强质量管理,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检验试剂、耗材等用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我公司做出以下保证:
一、保证所有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首次购入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应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已供销备案用。并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及时提供检验报告书、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其他有效证件。
四、因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产生纠纷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有供货公司承担。
五、对所经营产品负责,对不合格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包退包换,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供货公司承担。
六、对所供产品提供技术指导、市场维护推广。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年 *月* 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 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健康证明、劳动合同、个人简历和离职证明等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二、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兼职行为。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日以上书面告知所在企业,并由该企业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四、本人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参加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备查,一份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