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得不说的是,一般市面上的笔记本类产品,尤其是大品牌的产品质量还算是比较过关的,15日内出现问题的几率并不大,大多数机器都能够安稳渡过这段“敏感时期”,即使出现问题更多也是在此日期之后,因此下面的几条政策更要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算起,在此期间内如果问题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照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子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这条政策和很多用户都息息相关,在三包有效期内(一般是1~3年不等,不同品牌厂商规定有所不同,需要关注自己购买产品的详细规定)很多用户的产品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已经过了15日的朋友们便只能先进行维修了。而当你的笔记本在维修两次甚至更多次数后问题依然存在,那么你就可以根据这条规则要求厂家进行退换货了。一般来说退货的可能性会相对比较少,通常是在这款机型确实没有可供更换的产品并且也没有更高机型时,才有可能进行退货程序。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用户真的购买到残次品,并且几经修理后依然无法改善而设置。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有些品牌售后服务做的非常不好,本着“卖出去就撒手不管”的原则处事,在产品出现问题需要进行维修时也是推推阻阻,打算拖延时间让消费者放弃打算。而很多消费者由于不知道这项规定而误入陷阱,因无法忍受漫长的等待时间而又说不出什么,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机器由于性能问题而向厂家要求维修是非常正当的行为,修理时间有明确的限定,如果维修人员出现了这种拖欠情况,消费者完全可以据理力争,要求其作出赔偿。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数码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产品在上市几年内也许就会停产,但是毕竟不是几百块钱的物品,大多数消费者对笔记本的淘汰并没有厂家更新来得快,一台笔记本使用通常都可达到几年的时间,很多用户也遇到过陪伴自己长时间的爱本由于已经停产无法更换零部件而被迫退休的情况。而上面的这条“5年”规定换言之是在保障用户笔记本的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五年内厂家都必须继续向用户提供可供更换的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