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试的诚信承诺书

马振华

有关考试的诚信承诺书

  考试诚信承诺书【一】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夹带、抄袭,不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四、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六、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班级:

  时间:20xx年 7月3日

  考试诚信承诺书【二】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中期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考试任务。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3、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自觉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填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

  5、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有其它舞弊行为。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__________

  承诺人(签字): __________

  考试诚信承诺书【三】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20xx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 等级的考试,已认真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号)要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鉴定考试合格后按照通知第七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到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五楼进行材料确认,逾期未到场进行资质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无效。

  我已认真学习了解了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考生。并确保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认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