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个人承诺书三篇
为了减少自身及他人的健康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3.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齐四紧”。在运转站发生堵料时,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清除原料,严禁站于栏杆上作业,防止跌倒事故的发生;在圆盘给料机发生堵料时,必须按章操作,站于安全平台用铁棒捅料,不得站在小皮带上捅料;严禁跨越、钻越皮带及其他传动设备,必须走安全通道。
4.工作中要集中思想,工作场地不准打闹、乱串,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进行体育性活动;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做到持证上岗,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害因素,立即向领导汇报进行解决。
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病车,不超速行驶;骑电动车或摩托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禁止在道路中间休息,穿越道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7.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xx]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诺书》的.要求
1、《承诺书》适用于证券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申请事项,由申请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
2、凡《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已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示的内容与格式,出具《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已被公司录取试用,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本人愿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首先恪守诚信,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真实、无误、
绝无欺诈成分,且保证本人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否则公司有权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包括经济补偿在内的责任。
二、本人已阅读并承诺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员工手册》及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同意并积极履行在公司集团oa网随时更新的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所受一切经济损失的罚款,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三、本人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职业伤害,本人决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本人自觉承诺承担保守一切有关公司的商业机密义务,包括且不限于本承诺书所指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不刺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人员以任何形式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贵公司报告真实情况;如果因本人故意和过失泄密,则本人愿意承当因泄密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未经公司同意,本人保证不在外单位兼任或任职,不设立含本人股份在内的公司,不直接、间接或变相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否则应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公司有权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人保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虚报报销费用。
七、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接受公司财务部及综合办公室的调查。
八、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本人保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公司可以要求本人按试用期工资三倍赔偿,并追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九、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本人同意
公司对我进行调岗、调薪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意履行第七项离职交接、清款事项。
十、如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十一、在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得在离职两年内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公司品牌和资源经营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十二、担保人同意承担承诺人试用工作中由于过失或故意行为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