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人社局:
经我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x名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x名同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等 名同志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以上申报人员任职资格的材料,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著作(译著)及按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等,都已经与申报人相关原始材料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程序进行审核、推荐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本人是一名参加20xx年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的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本人符合葫芦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高级、中级任职的基本条件,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不做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所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签名):
单位:
年月日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及论文、业绩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
承诺人(签名):
所属单位:
年月日
市教育局、人社局:
经我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x名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x名同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等 名同志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以上申报人员任职资格的材料,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著作(译著)及按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等,都已经与申报人相关原始材料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教育局、各大企事业教育主管部门、
市直各校和市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2、签名必须是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市教育局、人社局:
经我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名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名同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等 名同志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对以上申报人员任职资格的材料,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著作(译著)及按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等,都已经与申报人相关原始材料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教育局、各大企事业教育主管部门、
市直各校和市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2、签名必须是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腾飞教育培训学校 教务教研处
教师聘用期间承诺书
甲方:腾飞教育培训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方考核合格,现决定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
1、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聘用期为一学年,上下两个学期。
2、工作岗位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工作能力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甲方依据乙方的工作能力综合考评后,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给予的岗位工作安排。
3、工作条件安全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乙方在校工作时间内及参加由甲方组织、安排的活动时间内发生人身意外、甲方有义务酌情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职能培训,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参与。
4、工作报酬
遵循国家、甲方的有关规定及乙方具体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根据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参照乙方工作能力、表现,有权调整乙方的工资。其每月工资总额中已包含按《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由甲方缴纳的各种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等,甲方不再另行缴纳,由乙方自行选择是否缴纳。
5、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指导。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该聘用承诺书依法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承诺书中规定的义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终止双方的聘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不尊重学员家长,影响恶劣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乙方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8)乙方不履行聘用承诺书内容。
(9)乙方违反甲方安全教学规定,造成安全教学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未按照聘用承诺书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甲方应按约定结算工资并解除聘用关系。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关系的,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根据教育系统教学特点,乙方无正当辞职理由,不讲职业道德,扰乱正常教育秩序,甲方有权给予适当、合理的经济处罚。经甲方同意后,聘用关系正式解除。
9、聘用关系履行期间,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经济责任。
10、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承诺书条款发生争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