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承诺书
编号:______________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在任职或工作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勤勉敬业,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的行为,完全履行了与工作岗位相应的职责,未发生失职或渎职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形。
二、承诺人保证在离职时,已将本人所负责的所有工作事项及全部相关文件资料等(含电子文档)与公司做了交接及详细说明,并已归还所借公司的全部证照文件资料等,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
三、离职后仍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保密条款及竞业禁止条款等(若有)。
四、离职后不以公司名义或本人原公司岗位、职务等从事任何活动。
承诺人保证,如本人离职后,公司发现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尤其是有故意隐瞒行为,导致公司发生任何损失,包括公司自身损失、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政府机关处罚等,承诺人应按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及违反上述承诺的后果已充分了解,自愿做出并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人××××(身份证号:××××××××××)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将于×××年××月××日离职。为保障我本人与××公司的正当权益,现出具本承诺书。本人承诺:
(一)本人在离职前已完成了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且不限于记录有××公司秘密信息的任何书面或电子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传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的交接,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不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二)本人离职后仍应遵守与××公司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条款,以及××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守在××公司工作期间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若有泄密行为,自愿接受××公司制度所规定的`惩罚或法律责任;
(三)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若有任何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即使本人离职,××公司仍然保留有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本人离职后,不以××公司名义或本人原在××公司岗位、职务等从事任何活动;
(五)本人离职后,××公司若有在本人在职期间所经办未了的事务需要继续的,本人愿意尽力协助;
(六)本人自愿离职,离职后与××公司再无其他任何纠纷。本人对××公司的一切请求权(包括且不限于劳动工资报酬、加班费、津贴补贴、各类福利、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等)均已在本承诺书签署前已经获得完全且彻底解决,本人就此无争议。
(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同意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已经就本承诺书中可能限制本人权利、加重本人责任的条款进行了提示和说明,本人已经理解并同意本承诺书的全部内容。
承诺人(签名捺手印):
年 月 日
承诺人姓名: 原职务(岗位): 身份证:
因我曾为中国移动终端公司陕西分公司上朴路店称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知悉上朴路店的全部或部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有效保护本店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本人在此庄重承诺:
一、对以下商业信息绝对保密:技术方案、技术指标、客户信息,店内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数据库、相关的函电、各种购销合同、进货渠道、财务资料、财务数据、员工信息、人力资源文件、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法律文件、项目资料、会议记录、产品指标及说明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信息。
二、以上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电子文档、照片等任何载体。
三、我承诺,未经中国移动终端公司陕西分公司上朴路店书面同意,绝不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本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其他职员)。
如我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陕西移动分公司上朴路店造成损失的,我愿赔偿相关损失,造成犯罪的,本人自愿接受惩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离职交接承诺书
(适用于办公室人员)
本人系,本人于 年 月 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在此本人承诺,自离职日前所发生的账务不符、现金缺失、货物短缺、少货及存有其他遗留问题而本人隐瞒事实的,在离职时未交接清楚,经公司核查属实,本人愿意在离职当月工资或提成中扣除相应款项,同时本人自愿与深圳京润珍珠销售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说明!
本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本人 ,原系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员工,因 原因于日离职。鉴于本人在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接触了较多的商业秘密,并获取了相应报酬,为了顺利解除与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的聘用关系,保障该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在此离职之际,本人同意做出如下保证:
1、自离职之日起,本人保证与公司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促销费用、行政费用等)已经结算清楚,如有未结算清的费用本人愿意从本人未发的工资、奖金、报销费用中直接扣除,如仍未结算清楚公司相关费用,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不带走载有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凡记录该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传真、磁带,磁盘,办公文具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3、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在研究、生产、销售或者维护该公司经营的同类日化产品(包括沐浴露、焗油、润肤产品等)且与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中工作,且不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上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4、自离职之日起任何时候不侵犯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该公司的声誉,包括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该公司、领导等名誉的言论,不利用该公司原有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
5、在离职后仍应继续保守在该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该公司或虽属于第三方但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同样承担与在该公司任职时一样 的保密义务。
6、本承诺书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出厂价格、出货价格、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制度等。
以上保证的效力不仅及于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本身,也及于该公司的各分支机构等等。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赔偿因此给惠州市恒丰裕商贸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离职人签字:
离职日期: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