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承诺在科研项目(课题)实施(包括项目(课题)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课题)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课题)管理规定和《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不发生下列科研不端行为: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在涉及人体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违反医学伦理和实验动物管理规范;
(6)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2、 如本人被举报在科研项目(课题)实施中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机构组织开展的调查。
承诺人:
年月日
1、 我单位保证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包括项目(课题)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课题)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中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我单位将严格履行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规定中项目(课题)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的职责和《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为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3、 我单位已按照《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科研行为、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相关制度。
4、 我单位保证严肃调查处理或配合相关调查机构调查处理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过程中发现的科研不端行为,并及时向(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报告相关调查处理结果。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