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把工程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为 工程(填项目名称)建设的 单位(填承建单位及所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等类别),特向 做出如下庄严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政策规定,将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贯彻始终,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保证将工程建成廉洁工程。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参与竞争,努力推进诚信建设,决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制,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在工程报批立项、招标投标、资金运用、物资采购、设计变更、预算决算、质量认证、工程验收和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以工程谋私、索贿受贿,直接或变相行贿搞商业贿赂。
四、 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质量监理全部依法合规,争创优质工程。
五、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保证体系。按照国家各项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在工程建设中落实安全生产 “三同时”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生命及人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遵守财政法规,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开支,最大限度地压缩工程费用,节约资金。
七、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同时主动接受外部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
八、如在工程建设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备注: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承诺书》,按废标处理)
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告知函,按废标处理)
为了积极响应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廉洁清风沐校园”活动,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德修己、以德育人、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师风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议论,不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
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不、不酗酒、不吸毒,不沉迷于网上打牌、聊天、炒股。
3.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
4.不利用教师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吃、拿、卡、要,或要求宴请或为自己办私事,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礼品。
5.不得介绍、暗示、诱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收费的'辅导班、特长班、兴趣班等课外班,不得利用教师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参与社会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6.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和学习、生活用品。
7.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八不准”。
以上承诺,敬请学生、家长、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承诺人: (填写学校)
(教师签名)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医院纪检部门,一份存经营单位。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
日期:
为了积极响应学校组织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4.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
5.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诋毁其他教师,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7.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8.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
9.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承诺人:
20xx年3月
为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争做“清醒者”、善做“明白者”、严做“律己者”,现就本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如下承诺:
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二、带头严守换届纪律。不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不为任何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泄露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
三、带头拒收红包礼金。利用职权批报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个人以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带头改变陈规陋习。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借机敛财,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五、带头遵守工作规则。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罢免或辞退,由区委组织部、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罢免或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本人,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六、带头管好身边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权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权位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滥用权位,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做好小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村镇规划、镇工业园区建设、矿砂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迁村并点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格执行《中共府谷县纪委府谷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补充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
二、操办婚丧事宜时,绝不违反两个《规定》,若违反,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三、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
四、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事宜审批、申报和公示制度。操办婚丧嫁娶之外的其它喜庆事宜时,严格执行办理事宜书面报告制度。
五、保证做到不借订婚、满月、生日、开锁、乔迁、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调动、晋职晋级等事宜为名在亲属以外人员中设宴请客,若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六、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结婚和丧事时,礼金不超300元,不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其它事宜。
七、坚决履行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人单位名称:府谷县孤山学区
承诺人:
承诺日期:20x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