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海报的承诺书
分公司 客服中心:
本人系 (项目) 栋号商铺的业主/租户,为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和商铺经营者的共同切身利益,本人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本物业经营的网点商铺,在经营前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办齐相关证照,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营业,证照须悬挂于店铺内显眼位置;
2、本物业内商铺不从事化学物品、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经营;
3、本商铺在经营前必须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5、本商铺装修不得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天花装修不得将消防喷淋设施封闭;
6、商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改装;
7、有排烟、排污、噪音的经营项目应做好油烟及污水排放、噪音隔离措施,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证明,如引起业主/住户投诉或下水道堵塞的,商铺业主/住户及租户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8、本商铺不占道路经营,不得在铺面以外任何公共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悬挂除客户服务中心审批的`统一招
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9、商铺门前禁止张贴、悬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物品,不得在其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10、夜间经营时,噪音不得影响小区业主/住户休息(保证在每日8:30之前及12:00-14:00之间不经营产生扰民噪音的经营项目);
11、实行门前三包:
(1)包卫生:门前做到“五无”(无烟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定点送放清运;
(2)包绿化:做好绿化保护工作。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和垃圾等;
(3)包秩序:维护门前的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贴标语、无在门前乱挂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对未严格进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12、住宅物业不改变房屋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