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本超市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委处理消费者投诉。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xx年x月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在食品流通经营活动中,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应建立食品进货电子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并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在贮存散装食品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在销售散装食品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在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五、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六、不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七、不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不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不经营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
九、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如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向消费者赔偿损失外,本企业另行支付消费者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一、本企业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二、本承诺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经营活动终止之日止,一式三份(一份辖区执法所留存,一份食品经营企业留存,一份食品经营企业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内对外公示)。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商业流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商品质量诚信体系的建立,我们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消法》、《产品质量法》和新的《食品法》中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遵守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
2、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
3、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用格式合同、店堂告示、通知、声明等方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在商量质量上,保证本企业的商品进货渠道正当,各种证、照、票齐全完备,上柜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经销腐烂变质、过期失效等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不经销含有危害人体健康有害物质的商品,严格把握商品及其鉴定证书的质量要求,对商品质量与证书不符的商品拒绝购进。
5、在价格管理上,严格遵守国家计委颁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保证本企业的商品明码标价,计量正确,不搞价格欺诈。努力争创价格诚信,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价格举报电话:12358,消费举报电话12315。
6、自觉抵制假证书,并积极检举、揭发假证书制作者。在行政执法机关的市场检查中如发现假证书,经销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7、保证商品及广告宣传内容真实合法、不搞虚假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8、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妥善周到的售后服务;及时妥善解决消费者的申诉问题,积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9、自觉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0、承诺除可选择在媒体进行公开承诺外,还可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有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从事商品交易欺诈等内容的服务承诺标语。
11、严格遵守承诺内容,努力提高本企业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承诺单位:喜事多超市
承诺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