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围作业。建筑工地必须打围作业,围墙(栏)坚固美观,清洁无积尘,临主街高度2.5米以上,其余不得低于1.8米。
二、道路硬化。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50米以上,工地内施工道路必须硬化。
三、封闭施工。“正负零”以上必须进行封闭施工且围网牢固美观。
四、冲洗。必须建沉砂池和冲洗池,配置冲洗、降尘设施,确保排水、排污顺畅,并且有专人值守操作。
五、覆盖运输。出入建筑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货厢封闭覆盖,绝不抛洒滴漏,带泥上路。
六、材料堆码。建筑工地现场材料堆码有序,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全覆盖,功能分区科学明确,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使用商混。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工地自行搅拌。自建临时搅拌站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八、降尘作业。土石方开挖和拆迁工程必须喷洒作业,建筑弃土倾倒在指定地点。
九、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必须上墙,围墙喷绘清洁、美观无破损;规范悬挂3幅以上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安全等方面的标语。
十、绿化。较长时间不施工的工地,有裸露的土地,必须临时绿化或全覆盖。
以上十条,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郑重承诺,一定贯彻落实。如有违反,或未做到、做好,自愿接受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依据《城乡规划法》、《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县扬尘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