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演出团体、演员个人:
于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xx场所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本演出方承诺,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知晓演出经纪机构的责任及本团体、个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演出地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合约,按照文化行政部门依法许可批准的内容进行现场表演,不擅自变更。保证没有携带、吸食毒品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对演出中出现的违法演出的法律及本承诺书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演出团队、个人(盖章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按照“百姓周末大舞台”演出活动统一安排,(以下简称演出方)于20xx年xx月xx日上午,在玉蜓公园奥运文化广场举办演出。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安全,演出方与北京永定门地区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场地提供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演出方全权负责舞台范围内的安保工作。保障演职人员安全,演出设施设备的使用要符合安全要求,保证演出秩序良好。演出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二、演出方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安全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并报场地提供方备案。
三、演出方在现场临时悬挂物要符合安全标准,坚固牢靠。临时用电要符合安全标准,不得超容量用电。
四演出方参加本次活动人员的各类车辆从公园西门进出,按公园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要服从公园管理人员的调度引导,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五、场地提供方负责提供安全的活动场地与相关设施,并对活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六、本次活动演出方现场安保负责人电话:xxxxxx
永定门地区公园管理处值班电话:xxxxxx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北京永定门地区公园管理处(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为了确保浑源县20xx年文化下乡演出安全,特制定演出安全责任书。
一、各演出团队的领队是本演出队的'安全总负责人。
二、所有演员必须统一乘坐大巴车到达演出现场,演出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凡自己驾车的安全责任自己承担。
三、演职人员到达演出所在地后,不得擅自行动,不准随意进入老百姓的院子、果园、菜地等地方。如因为个人行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
四、司乘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乘坐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五、文化下乡演出总负责人要对整个演出安全负责,要及时同演出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
六、音响操作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因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自己承担。
责任人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家长结伴携带孩子外出参与演出,可以开拓孩子视野,增加人际交往的机会,我园可以负责演出的发起与联络。为保证孩子安全,明确家长携带孩子参加演出时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请在以下方面与我园达成共识:
一、外出演出为各位家长个人行为,由家长自发自愿参与,出行方式、费用支出等事项由参加演出的家长自行解决。
二、我园对演出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演出幼儿的家长为演出责任人,对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参加演出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及事故负全责,所有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家长应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贯穿演出始终,演出期间确保采取必要、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孩子安全;应加强对自己孩子交通、游戏、防水、防火、防电、防绑架等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
五、外出演出期间家长及其孩子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相关责任由发生纠纷者自己承担,与我园及参加演出的其他家长无关。
六、本责任书由参加演出的家长签署后交xx幼儿园存档。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幼儿姓名:
家长签字:
所在班级:
xx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