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城镇农户建房承诺书
本人 ,广城镇村组村民,因为一些原因,申请建设房屋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外立面颜色,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 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平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政府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