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交易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办理备案、入库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现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备案、入库中填写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业绩及相关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填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自愿被记入徐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接受公开通报,同时自愿退出徐州建筑市场,承诺一年内不再进入徐州建筑市场参加招投标。
二、我单位保证在参加徐州建筑市场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政制度,不行贿还有受贿,自觉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今后将按要求及时、认真更新备案、入库中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四、我单位郑重承诺,凡未在备案、入库中填报的建造师、五大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及企业和建造师的业绩将不作为在徐投标的依据,并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得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____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得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得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得内容,做诚信考试得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得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诚信考试承诺,我将认真执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X年X月X日
——高考生
本人自愿参加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xx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xxx
二o一六年xx月xx日
根据电大学籍和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自愿参加佛山广播电视大学期末考试并郑重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参加考试须知》及《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参加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参加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学生班级:xx
学号:xx
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郑重承诺不会违反以下学术诚信行为:
一、学术造假行为:
(一)弄虚作假。捏造、伪造、篡改引用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抄袭和剽窃。将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照抄或变相照抄别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将合作成果作为自己成果发表;将他人论著篡改后发表;窃取他人论著的实质性内容和结论部分作为自己论著的主体;窃取他人的数据作为自己论著的数据等;
(三)替写论文。请他人代替自己撰写论文或论文的主要章节。
二、学术不端行为:
(一)引注文献不端行为
1、使用、引用他人的观点、论据、资料调查、统计数据、防案和构架等不注明出处;或对他人的上述原用语作了修改,但基本观点不变、论据未变而不注明出处的;
2、将多个他人观点混在一起,作为自己的论点,不注明出处;
3、将他人论点、论据与自己论点、论据混在一起,不明确区分标注
4、转引他人论著中的引文、注释,不注明出处;
5、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不注明出处或从外文书刊中摘译的部分,不注明出处;
6、包含或引用本人已用于其它学位申请的理论、调研数据、学术论文获成果,但不加注释或说明;
7、未引用他人文献而作虚假引注。
(二)不当署名
未参加相关社会调查等活动而在别人发表的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包括导师)同意,签署他人姓名。
本人保证提交考评的论文/作业是我自己完成的作品,我承诺没有学术造假和学术不端行为。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已仔细阅读xx省x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x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三、诚信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虚报、瞒报,不骗取考试资格,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
四、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高压线,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终生。
五、诚信履约,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特别是进入面试环节后,不临时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取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为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树立药店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药店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 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药品,坚持诚信经营,不经营假劣药等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误导群众,自觉接受食药监局、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承诺药店严禁销售的药品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没处方一律不销售。销售处方药时,将处方留存备查,原处方不能留存的,以电子照片、复印等形式留存,同时留存患者的联系电话。
三、承诺对应当登记销售(俗称“双轨制”处方药)的处方药进行登记销售。药店销售人员在充分了解顾客既往用药情况的基础上,做好详细记录后方可销售。
四、承诺未经执业药师(含电子远程审方)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或远程审方设备损坏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五、承诺下列两种情形限量销售处方药并做好登记:一是对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控制和治疗的慢性疾病用药,患者可凭病历本中的用药医嘱量购买,并留存病历首页、病情诊治和医嘱用药页复印件。该类处方药不含国家有特别规定无处方严禁销售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X药品、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等;二是对急症、急救、紧急处理用药,只限量销售2次剂量的处方药。以上情形销售处方药须经执业药师审核,并填写 “处方药销售登记表”,完整登记销售处方药的具体品种名称、批号、数量、时间以及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
以上承诺本药店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严厉的处罚:第一次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接受警告、责令改正并顶格处罚1000元罚款;第二次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接受停业3至7天整顿,并顶格处罚20000元罚款;第三次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按情节严重论处,吊销本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承诺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xx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的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的内容,做诚信考试的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的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诚信考试承诺,我将认真执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承诺人:
考生号:
签字日期
本(单位、人)自愿申请木竹材经营加工,经营加工地点位于 县 。为了维护正常的木竹材经营加工市场秩序,现对县林业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经营种类和数量从事木竹材经营加工。保证在经营加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加工地点、经济性质、经营加工范围和经营加工方式发生变化以及经营加工企业撤销、破产、歇业的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二、不伪造、变造、出租、买卖、转借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三、严格遵守一证一点制度,未经县林业局批准不另行设立经营加工点。
四、按照规定认真建立木竹材原料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账,并对台账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不弄虚作假。
五、切实做到守法经营加工,不经营加工无证木材和来源不合法的木材。
六、积极主动接受林业局和当地林业站的监督管理。
七、若一年内被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经营加工行为的,我愿意接受处罚并自愿放弃木竹材经营加工资格,由林业局注销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若违反上述任一条款,我愿意主动接受县林业局的行政处罚直至注销木竹材经营加工资格;若构成犯罪,我愿意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章)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二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