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院院长的履职承诺书四篇

李盛

有关医院院长的履职承诺书4篇

有关医院院长的履职承诺书1

  为规范服务行为,严明行业纪律,纠正不正之风,全面履行卫生人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面对群众的“所期、所盼、所想”,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向社会庄严承诺: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廉洁从医从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十五条规定和县委二十五条实施意见精神。

  二、践行“三严三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

  三、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落实药品招标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有效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坚持“服务第一、病人至上”的服务宗旨,践行*核心价值观,德技双馨,彰显公益本质。

  五、严守“九不准”等行业规定,坚持诊疗“四合理”,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杜绝收受“红包”、“回扣”,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或违法利益。

  七、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拖,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干部职工,坚决问责,绝不护短。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为民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化医疗收费行为集中整治,取信于民。

  八、以国家卫生法规为职业行为准则,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医疗行为。

  九、广泛杜绝收受“红包”、“回扣”,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尊重患者、理解患者,让患者满意。医院公开投诉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

有关医院院长的履职承诺书2

  健康所系,生命相托。社会期待,群众期盼。肩负使命,我们郑重承诺: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践行“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加强履职尽责。

  2、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服务宗旨,践行*核心价值观,德技双馨,彰显公益本质。

  3、严守“九不准”等行业规定,坚持诊疗“中个合理”,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4、杜绝收受“红包”“回扣”,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或违法利益。

  5、以国家卫生法规为职业行为准则,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医疗行为。

  6、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尊重患者、理解患者,让患者满意。医院公开投诉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医院院长的履职承诺书3

  我代表庆阳市人民医院党委,就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是继续做好“万名医师下乡支农”工作,支持基层医疗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造福基层群众。

  二是按照国家和卫生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部分县区农合病人先行垫付报销医疗费用,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科配置与人才队伍建设,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到我院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全面、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是坚决清理整顿医疗收费项目,不允许任何科室和个人乱收费、分解收费,不搞任何形式的乱开检查单、乱开处方提成。

  五是调整科室布局,增加床位,进一步方便患者。将住院部部分中厅隔离改造成住院彩超室、综合性检查室、透析中心、心电图室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增加500张统一规范的折叠式加床,使全院床位增加到1500张,同时免费为病人配置夜间休息。

  六是加强信访投诉监督举报工作。在各病区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医院院长的履职承诺书4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医院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依法执业。

  2、严格执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

  3、严格执行医疗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网上阳光采购规定,做好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等工作,保证新农合资金合理使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4、严格执行疾病诊疗常规,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禁过度检查、过度医疗及开单提成。

  5、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公开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提供患者信息查询,落实“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服务收费行为,坚决做到“错一退一罚一”。

  6、坚持首问、首诊负责制,严格工作纪律,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禁对患者“生、冷、硬、顶、推”和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7、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实名投诉事项,并根据查实情况依规追责。

  8、惠民利民措施

  (1)对低保户、特困家庭下岗职工、残疾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证实行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未享受医保、农合政策的低保户、特困家庭下岗职工、残疾人员凭证在医院期间的大型检查费(100元以上)、药费、手术费(不包括手术材料费、药品)、治疗费(不包括材料费)凭出院结算发票实行5优惠。黄石市民政局要求对特殊人群实行医中救助的按要求实行优惠。

  (2)大冶、阳新地区、黄冈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来院住院的可一次性报销往返车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