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防火承诺书三篇

马振华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1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2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范围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村委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员签订好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既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炮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既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特殊人群(既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制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以200——3000元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正。

  八、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既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

  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履行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村委法定承诺人及公章:

  日期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3

  《施工队森林防火承诺书》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火、安全防火的管理和常识教育,施工时确需用火时应保证向乡镇林业站申请审批,经批准再进行生产用火,严格遵守用火规定,保证不跑火、不失火和不错位用火。

  二是在施工现场周围发现他人在林缘地带烧荒烧杂、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等可能引发火情隐患时,要及时向林业站(电话号码——)或向区防火办报告(电话号码——)。

  三是保证不在施工范围内乱烧、乱点、乱丢烟头;不在施工范围内烧山驱兽、烧蜂取食、烧火野炊、焚烧垃圾。

  四是协助林业部门及时制止低弱智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在施工现场周围野外用火行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五是因施工临时搭建的工棚及其生活用火等附属设施均要采取必要的隔离,达到有效的安全距离(隔离距离15米以上)。

  六是施工单位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造成森林火情或森林火灾的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将移送森林公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