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 ?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我一直是“哈迷”,自从接触《哈利·波特》的那一天起,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一本又一本的《哈利·波特》,陶醉在那充满美好幻想的城堡中——飞天扫帚、韦斯莱双胞胎的魔法把戏坊……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梦幻。
哈利?波特从幼年就失去了他的双亲。因为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黑魔头——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而因为母亲的爱,哈利幸存下来。那时哈利只有一岁。从此,哈利就在他的姨妈家度过童年,而姨妈想方设法地不让哈利知道自己的身世。直到哈利11岁生日时,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开学通知。从此,哈利学会了魔法,并与伏地魔一次又一次地开战……
我将《哈利?波特》读了一遍又一遍,完全陶醉其中了,这不仅仅是其中神奇的魔法,听名字就让人流口水的美食,各种各样神奇的道具(隐形喷雾弹、便捷式沼泽等等),或许更多的是因为哈利?波特的勇气与哈利和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的友谊。从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可看出他们的友谊的坚固。在进入藏有魔法石的屋子的通道中,首先是取得钥匙。他们骑上扫帚,共同努力,终于将钥匙拿到了手。在下棋时,罗恩牺牲了自己,好让哈利与赫敏尽快拿到魔法石。在猜“谜语”时,赫敏冷静地分析,终于使哈利进入了那间屋子……其实,与其说哈利当时才一岁就幸存下来,是因为哈利法力无穷,倒不如说是母爱的光辉;与其说哈利最后打败了伏地魔,是因为哈利多么的了不起,倒不如说是因为爱的信念在支持着他,友谊之爱在帮助他。
从这一本本的《哈利?波特》中,我读懂了爱,伏地魔之所以会败在一个比他小十几岁,魔法力量比他小的多的哈利手中,就是因为他不懂得爱,他的魔法只是一方面的,所以,哈利胜利了。
亲爱的朋友,你读过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吗?这套奇幻小说介绍了哈利。波特与小伙伴罗恩、赫敏的的故事。奇特迷离的故事吸引了众多读者。
哈利。波特是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因为十一年来受尽了表哥达利的欺负,他有些自卑。但来到一所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后,他迅速成长起来,勇敢地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学习中的困难。哈利。波特的勇敢、坚持、重情重义的品质都另我敬佩。在守卫“魔法石”的过程中,杀人无数的邪恶巫师“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获得魔法石,用邪恶的手段取得永生。哈利没有妥协,他不会为了自己活命而让一个残忍的恶魔长生不死。他历经危险,勇敢地与伏地魔搏斗,却因为法力不支昏倒在台阶上,命悬一线!幸好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在最后关头救了哈利,而获救后,哈利一直为伙伴们的安危担忧。
《哈利。波特》中有许多奇妙有趣的描写,最后内容更是扑朔迷离,引人入胜。哈利有了伙伴的鼓励和帮助,无所畏惧,成为学校中的英雄,成为学生们的偶像。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曾说过一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意义的,千万记住。”这句话不仅是书中邓布利多校长教导哈利的言论,更是作者提醒读者要面对现实,避免沉迷于想象。读《哈利。波特》,不仅是读一本奇幻的小说,也是读一本包含着人生哲理的名著。
读《哈利。波特》,我对着一幅幅插图浮想联翩。每次拿到一部新的《哈利。波特》,我都会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即使花上一整天,也想要一口气把它读完。然后我会从每一本书中去思考、去感受、领悟勇气、智慧、友情和哲理……
阳关恬淡,手捧经历时光的书本,我吟颂着昔日的咒语,浮想联翩。一个黑发的小男孩戴着眼镜,永久地存在在我心里,教导我勇气的真谛,使我成长。这是永恒的著作,用其十年心血,赋予我们一个令人留恋的魔法迷梦。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这一套书可谓是脍炙人口,它也是我和同学们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看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们将神密的面纱一层一层地揭开时的样子;喜欢看他们与伏地魔斗智斗勇时的样子;喜欢看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获得胜利时的样子。但是,这其中最吸引我的,还是非第二本莫属。
这一本的题目叫做哈利波特与密室,它讲述了哈利波特与传说中的密室的故事。故事中,哈利不顾多比三番五次的警告,回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但多比为什么要阻止哈利回到学校呢?好奇心迫使我继续往下读。
当哈利回到学校后,稀奇古怪的事情接连不断地发生了:先是墙上血红的字迹,写着密室将被打开,和墙壁里只有哈利能听到的古怪声音,然后是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事件,搞得学校里人心惶惶,谣言四起。大家都说哈利就是凶手,因为他可以和蛇说话。虽然我的心早已提到了嗓子眼,但我依然为哈利感到愤愤不平:我理解学生们的惶恐不安,也知道哈利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但不代表这就是怀疑哈利的理由!虽然种种证据都指向哈利,但我仍然不相信,哈利正直的形象已经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了,他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呢?我一边想,一边继续往下读。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当哈利得知赫敏被袭击,金妮被抓进密室时,他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和罗恩一起,沉着冷静地推测出了密室的位置,并进入了密室,杀死了蛇怪,救出了金妮,向所有人证实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哈利波特身上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了:他勇敢,遇事沉着冷静,从不因为别人的评价而退缩,还处处为大家着想。但我认为,哈利和罗恩与赫敏之间坚韧不催的友谊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当大家都在指责哈利时,他们总会无条件地信任他,并和他一起并肩作战,这,难道不就是最真诚的友谊吗?我们也一定要像他们一样,真诚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朋友!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
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是我市影院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讲述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了魔法学校,他在里面学会了许多魔法,成为了优秀的找球手,又有了两位非常要好的朋友,朋友又教会了他许多事。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影片。教给了孩子以及大人一些道理:珍惜友谊、要勇敢地面对困难、要爱憎分明……在哈利身上体现出来的这些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例如,哈利被表亲家欺负,他却一直不卑不亢。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考试不好,不要消沉,要以此为动力,发奋图强。
看到这部优秀的影片,我想到了当前中国影坛、文坛的一些不好的现象:适合青少年口味的影片和书籍太少,一些影片和书籍全是讲述成人间的争斗与恩怨,并不适合我们青少年品鉴。我们缺少像《哈利·波特》这样的影片和书籍。为何《哈利·波特》如此受中国青少年儿童的欢迎?许多孩子都说喜欢哈利的机智、勇敢,喜欢电影中的重重悬念以及“魔法”。孩子们在欢笑中,既开心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这怎么会不受欢迎呢!在如今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中,孩子们成长得比较快,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自然不会喜欢古板的影片和书籍,而许多国产片和书籍只重教育而不重娱乐性,异常古板。
更甚的是:故事全无新意,看了前面就会猜到后面的内容。很明显,这是把教育摆在了第一,内容也太过幼稚了。其实,每个孩子都希望能看到优秀的国产片,看到适合我们看的好书籍,不喜欢空洞的说教。
其实,孩子们都很懂事了,大人又何必始终把我们当成婴儿般抚养?……
所以,我也希望中国文坛多提供一些适合孩子们看的书籍,让孩子们有好书读:多创造一些适合孩子们看的电影、电视,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这些,就是我看《哈利·波特》而想到的……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想当年 《哈利·波特》风靡全球,J·k·罗琳也因此被众人知晓。《哈利·波特》这一系列小说的创作起源于一躺延误的火车,也就是小说中的九又四分之三站里通往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列车。整个系列的小说都充满了奇幻的想象。
这个系列延续了十年了,哈利波特的魔法旅程也早已到达了终点站,我不舍地走下来自霍格沃兹的列车,仿佛像是我也经历了那些事一样。直到这本书的落幕,这么多年里一切的疑团都已经一一解开了,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直以来的善意的欺骗,西弗勒斯斯内普一直以来对莉莉·伊万斯默默的爱和付出和对哈利的帮助和保护,詹姆,小天狼星以及卢平等人往事的回忆,霍格沃兹的种种秘密以及伏地魔的黑历史等,都公众于世了。
说到这个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哈利波特,不是罗恩韦斯莱,也不是赫敏格兰杰,也不是阿不思·邓布利多,而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有人对他的初印象并不是很好,因为他是以一个反派身份出场的,他总是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刁难哈利,罗恩和赫敏,从表面上来看,斯内普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坏蛋,大反派,殊不知,他还有另外一面,他一直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虽然她最后选择了詹姆波特,但是斯内普还是依然默默地爱着她,并且在她死后,他一直暗中保护哈利,他成为了邓布利多的间谍。协助邓布利多打败伏地魔,最后在邓布利多本人的要求下亲手结束了邓布利多的生命,成功博得了伏地魔的信任,但后来,伏地魔认为斯内普是老魔杖的主人,他为了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在死前,让哈利把他的记忆提取出来,哈利在冥想盆里看过了斯内普的记忆后,才明白了一切。不得不说,斯内普的结局真的是太悲惨了。虽说结局不太好,但是我个人认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是这个系列小说里面最伟大的巫师。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本,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带给我的是一半开心,一半伤心。它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岁月,几乎成了难割难舍的朋友,它的离开让我十分不舍。但是,只要心里有它,我相信魔法时代仍然在延续。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成名作,哈利波特是在一家普通的咖啡馆里诞生的。《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从出生到成年后所经历的种种磨难。
哈利是一个不幸而又幸运的男孩,他虽然失去了双亲,但是他却获得了母亲以死换来的保护,那符咒可以保护到他成年。哈利在霍格沃茨学习了六年,六次与伏地魔展开正面交锋。我不得不被哈利那种勇气所折服。哈利真不愧是格兰芬多的学生。而最能感动的则是第七次,当伏地魔要求交出哈利时,斯莱特林的学生潘西.帕金森突然指着哈利说:“他在那儿!”这时,其他三个学院的学生“刷”的站了起来,拔出魔杖,指向潘西。
哈利是救世之星、大难不死的男孩,他是正义者的英雄,坏蛋的眼中钉。人们为哈利而战,为正义而战,因为,只有哈利才能打败伏地魔。伏地魔最终死了,是他自己设出的死咒遇到哈利的缴械咒,反弹回去杀死了他。因为哈利拥有伏地魔不曾拥有的爱与正义。
哈利的身上,附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要打败伏地魔,就要消灭所有魂器。哈利是一个魂器,他必须死,而且必须由伏地魔杀。哈利为了整个魔法界的安宁,坦然地走向死亡。可伏地魔未能如愿,虽然那片灵魂没了。但是哈利却在符咒解除的情况下活了下来。这就是哈利另一个品质——舍己为人,正因为这他才活下来了。哈利用母亲的保护、勇敢、正义、团结、舍己为人,赢得了胜利。而伏地魔却没有,他不懂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什么,这让我悟出了,正义和邪恶,不管正义有多弱,奇迹会发生的,正义永远胜于邪恶。
《哈利.波特》不光是一套风靡全球的书,更是一套诠释正义力量的书。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一头棕色的头发,手持一根冬青木和凤凰羽毛制成的魔杖,轻轻一挥便能把你带入魔法世界,他骑着自己的飞天扫帚——火弩箭,他就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魔法师哈利——波特。
他就是哈利——波特,他的父母在哈利一岁时就被伏地魔给杀害了,他从一岁起就住在了姨夫姨妈家的小碗橱里,德思礼一家经常对他呵斥,他们的儿子达力还经常对哈利拳打脚踢,从这儿我感受到哈利不辱使命的精神,哈利十一岁那年在海边小屋时,遇见了霍格沃茨的狩猎场看守员、拥有巨人血统的鲁伯·海格,他受霍格沃茨的校长伟大的魔法师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委托,邀请哈利成为霍格沃茨一名学生。
他在一年级时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咒语,并参加了格兰芬多的魅地奇球队并拥有自己的光轮20xx,并获得了冠军,二年级时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杀死了蛇怪,三年级时,哈利认识了自己的教父阿兹卡班的囚徒,小天狼星布莱克,从这我感受到了哈利对布莱克的亲切感,紧接着他们组建了凤凰社。他在十七岁时离开了自己生活十几年的女贞路四号,离开前他对这里的每一件物品都说了再见,而且他丢了自己的猫头鹰海德威。我感受到了他对这所房子和猫头鹰的不舍,并在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遗嘱下开始和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和许多D。A军的帮助下继续寻找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最终伏地魔死在了哈利——波特的手中,因为邪恶永远不可能打败爱的力量。
这本书中的哈利——波特和D。A军,教会了我我遇见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不要被前方的困难所吓倒,不管敌人多么强大,只要相信自己,相信身边的朋友,你总能获得胜利。
最近,我来到了奇妙的魔法王国。在这个国度,我看到了生死离别,体会了友谊爱情,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磨难,最后成功了。
这个世界名叫“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所写,是一部十分畅销的小说。J.K罗令荣获了众多奖项和荣誉。还是致力于改善贫困儿童生活的慈善组织“荧光门烁”的创始人。
这套书描写了合理.波特令人称奇的前半生。讲述了他和当时的最强者“伏地魔”的精彩对决。
在哈利.波特十一岁那年,猫头鹰信使突然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信里附了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九月一日,他带着生活用品来到了霍格沃茨,遇到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在学校里,他体验了骑着飞天扫帚打球的运动,从课堂上和学校生活中,他学会了魔法,看见并养了一条火龙,出手夺回了魔法石。在密室里,他用蛇的毒牙消灭了伏地魔的日记,在地洞中,他认识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三强争霸赛中大显身手,夺得冠军。他加入了凤凰社,成为人们保护的中心。他结识了“混血王子”的课本,消灭了七个伏地魔的魂器,成为死亡圣器的主人。
在哈利.波特与伏地魔展开激烈的斗争时,哈利.波特的爱情也在飞速地发展。他先暗恋了秋.张。一个不错的女孩,却因为名花有主,放弃了。这时,他注意到了那个一直崇拜他的罗恩妹妹——金妮。这时的金妮早已出落得美丽大方,再也没有一点小时候的影子。哈利和金妮的感情历经了重重阻碍——迪安的最求,女生们的集体告白,罗恩的不放心,哈利的……但总算在伏地魔被打败之后,修成正果,成婚生子。
在哈利.波特面对事物的种种态度中,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他的勇敢,他的自信,他的无欲则刚。同时也看到了他的两个忠实盟友——赫敏和罗恩对学校的热爱,以及对哈利.波特的关心与鼓励。
《哈利.波特》这套书,是文学史上的一大瑰宝,是无数星星中最亮的那一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