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孙小飞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2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

  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

  上星期,我的好朋友张远骏给我介绍了一本书,他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迫不及待的从他那里借了过来,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它叫白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人类驯养了,但它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不懂得仁慈和友爱,没能培养出白牙仁慈和友爱的品质,反而让它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和凶猛,成为同类的仇敌,后来白牙在第三任主人那里获得了仁慈和友爱,而变得善良忠诚,还为了拯救主人的父亲而身负重伤,最终赢得了主人一家的喜爱。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被白牙野性的力量所感动,也从他身上体会到了,面对困难绝不低头,一定要和困难抗争到底。我建议,大家如果有空的话,请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4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对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这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5

  你可曾真正试着去了解一种动物?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

  在《荒野的呼唤》一文中作者给我们塑造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狗——巴克。

  巴克最初和今日的宠物狗一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若不是园丁因生活所困,把巴克卖掉,也许,巴克的一生就会一直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但是,它的命运在那一刻起被改变了。巴克从“国王”沦落为拉雪橇的日苦狗,在那里,它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巴克不断的被卖出,它的野性在慢慢复苏。巴克有了桑顿这个朋友——永不离弃的朋友。有一天,巴克发现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杀死了印第安人,走进了狼群。

  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让人们感到厌烦,当这种情况发生在狗之间的时候,让我们明白一个法则:适者生存,弱肉强食!

  让我们牢记一句话: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有一个:要么伤,要么死!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

  生活如鱼,生命如水;生活如花,生命如雨。面对人生的阴晴圆缺,我们选择了品味。但生命的定义毕竟复杂,但对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永远存在。生命的情感好比一阵狼嗥,在荒野里尽显蛮荒,让人敬畏。生命是可爱的,是神圣的,又是高贵、美丽的。大群银鸥在瓦蓝的海上飞翔,马群在草原上奔跑,一朵小花在风中舞动。都把生命描写得淋漓尽致,在世界,不只是有人类才具备生命神圣的光辉

  豁达的人生,给了我神圣的思想。记得就在读完这首诗后,《荒野的呼唤》寄托于我的不是那些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是那些生命寄托于的精神。敬畏生命的思想在我心中蓦然产生,苍天,永恒;欢乐,悠悠欢世英雄,碧草白云。敬畏生命就像生了根似的让我永久不忘。

  就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一天晚上,我不经意地经过我家厨房,看见一只老鼠正想爬上橱柜去吃那些美味佳肴。它正在奋力地在光滑的墙壁上爬,它看起来十分费力,但它却坚持不懈,努力地欲爬上那洁白的柜面,吃上它那梦寐以求的食物。我看见了,情不自禁想笑它不自量力,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支棍棒,用尽浑身力气地向它打去,可怜的老鼠,由于柜壁光滑,它没有了它原有的矫健敏捷,被我打落在地,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死气沉沉。我顿时感到无比自豪,仍了那支棍棒,到一边玩耍去了。但当我再去一躺厨房时,却看见那只老鼠已爬了起来,在那光滑的壁面慢慢地爬着。一股从来没有过的对生命的敬畏油然而生,侵占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仿佛感受到了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深山上奔跑的羚羊,无际大海中嬉戏的群鱼,都有生命的硬度,感悟到鸢飞鱼跃,道无不在与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波的生命的顿感与气势,抒写了生命令人敬畏的乐章。但我却不管这些,仍是抓起棍棒朝那只老鼠打去,老鼠又一次摔了起来,但这个小生命却没放弃,坚持重返前线,毫不放弃,像是在抒发着那首古老的生命乐章,愤起了心中的热血,它便能不懈地向前冲去。我只觉得生命这两个字在我心中凸现得耀眼,这时,我真得感悟到生命的分量与意义是那样令人敬畏。徐悲鸿说过不可有傲气,不可无傲骨。

  人的一切需要一种激情,敬畏生命就像一阵风,吹去倦怠的尘,露出内部的光。回归现实,那只老鼠仍在柜壁上爬,我那只拿起棍棒的手又放下了,这就是敬畏生命的真谛。我没有管它,任凭它用它那份刚毅的意志与饥饿的欲望让它爬上颠峰,去尝那份来之不易的食物,只留下我一人在感叹。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是气势。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非凡,而生命却同时拥有这些。躯体无能,但精神永存。一缕芳云无断绝,这也许就是生命美的极致。

  千古悠悠,有多少生命在感叹。自强不息,坚持不懈,奋蹄追赶,努力向上,这完全出自那古老的生命乐章。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我的全身仿佛灌注了对生命的敬畏。孤帆叠影锁白链,残月升骤起烈风。生命对人来说,演绎着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灯光闪烁的舞台上,生命尽显光彩。让我们把生命升华,谱出这支生命的乐章!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8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习,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9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白牙》。

  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20世纪初著名的小说家,他的小说不仅讲述了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还深刻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文化思想。《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分别于1903年和1906年出版,是杰克﹒伦敦的部著名小说,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这两部小说都以动物为主角,《荒野的呼唤》讲述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并活了下来。他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如果《荒野的呼唤》讲述的狗变狼的故事,那《白牙》就是相反的,讲述的是狼变狗的故事。白牙是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他的母亲是一条狗,父亲是真正的狼。后来父亲意外死亡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母亲被一家印第安人圈养起来了。但他们还是经不起荒野的诱惑,重回荒野。后来几经波折,他和母亲走散了,并增加了和另外两个主人的相处经历。

  第三主人让白牙感受到慈善仁爱,让白牙学会了善良、忠诚和友爱。并为救主人的父亲而深受重伤,从而得到主人一家的喜爱,唤醒的白牙作为狗善良忠诚的本性。

  这本书是两个故事的集合体,更加展现了环境是性格造就的决定性因素。本书的配图生动有趣,更利于读者对文章的理解。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会有很大收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