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电话:
被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一、请求事项: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此致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
经济仲裁申诉状
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姜厂长
地址及电话:××区 电话:xxxxxxxxxxxxx号
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
地址:××区 电话:xxxxxxxxxxxxx号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xx5年1x月3x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x.xx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x元,(包干)总计是11131x.xx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xx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xxxx.1x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x5.xx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xx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xxx.x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xxx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xxxx5.xx元。
证明文件:
(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
(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xxx)第xx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xxx)第1x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x”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x234.x3元;人工费调差为2x5x.x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x.x5元;增加现金5xxx.xx元。
以上总记:1xxxxx.4x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