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章程

刘莉莉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xx大学校友会,英文译名为xx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FUAA。

  第二条 本会为xx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服务广大校友,发扬人爱国荣校的优良传统,为母校的发展、祖国的统一、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大学校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二)促进与海内外各地校友组织的联系与交流;

  (三)接受校友对母校的捐赠,筹集和管理校友活动基金;

  (四)组织校友联谊活动,建立并发展校友公共关系;

  (五)推动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校友工作;

  (六)编辑和出版校友刊物,建设和维护校友网站。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在大学(包括原上海医科大学)学习和工作过的人员及在其附属学校、附属医院工作过的人员,校内各单位校友组织以及各地校友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对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