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形式:
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活动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活动过程:
一、案例引出: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1、学生讨论发言。
2、老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1、学生讨论交流
2、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
2、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回答。
三、案例分析:
案例: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
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老师: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一、活动目的:
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道路交通更为发达,各种车辆多起来,车速越来越快,人们出行就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一名小学生,要提高我们的文明素质,必须从培养我们小学生的文明习惯开始,文明习惯的积累须从足下开始。
二、活动方法:
通过交通知识竞赛、说唱拍手歌两种形式的表演来达到教育目标,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
三、活动准备:
收集交通标志、交通警示语、交通知识竞赛题、编写儿歌、制作警示语书签。
四、活动时间:
9月5日第四、五节课
五、活动内容及过程:
(一)、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二)、整队、汇报人数、出旗、唱队歌。
(三)、中队长讲话:
春风中盛开的花朵在诉说生命的快乐,远去的岁月告诉我要安全的生活,生命是春花秋月的爱,生命是千古不老的歌,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汇成人生长河,风霜雪雨、笑语欢歌、奏出生命的交响乐。让安全和幸福相拥保佑生命,让我们相拥珍重生命。
甲: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乙:我们在温暖的阳光下成长,在老师的哺育下成长。
甲、乙:小学生年龄小,交通安全最重要;交通规则一条条,一条一条要记牢。
甲:同学们,当你一个人走在公路上时;
乙:当你和其他人在马路上嬉笑打闹时;
甲:当你横穿马路时;
乙:当你翻越栏杆时;
甲:你是否想过,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危险!)
乙:是啊!交通安全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生命只有一次,尤其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只要稍微不注意,后悔就来不及了。
甲乙:下面来进行一场精彩的知识竞赛,请大家做好准备,举手最多的组才有资格说答案。
1、几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A、10岁以下儿童
B、12岁以下儿童
2、乘车时较为安全的行为()
A、上车时挤挤嚷嚷
B、车辆行驶时,头、手不伸出窗外
3、过马路时我们应该:
A、直接穿行
B、走斑马线
4、过马路如果遇到没有人行道的马路时要靠哪边走()
A、右侧路边行走
B、左侧路边行走
5、过马路时,我们要看好红绿灯:
A、红灯行
B、绿灯行
6、妈妈骑电动车带你,应该在哪个车道行驶:
A、非机动车道
B、机动车道
7、假如奶奶在马路的对面叫你,你应该怎么做:
A、翻越护栏过去
B、绕到人行横道上再慢慢过去
8、绿灯还剩2秒时,应该怎么做:
A、等下一个绿灯再过马路
B、赶紧冲过马路
甲: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同学积极的参与,现在我们来看看各组的得分。第几组夺得了冠军组。
乙:同学们今天的表现都很出色,看来大家都具有一定的交通知识,也有一定的判断能力,那么从今天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自觉遵守法律的小公民!
甲乙:全体起立,跟我们说: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大家都学法,保护你我它,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四)、中队辅导员讲话:
中队长:下面我们欢迎中队辅导员讲话(掌声)
中队辅导员:祝贺大家,今天的主题队会开得很成功,也很有意义。人的生命是可贵的,失去了就永远也不会再来,所以要珍爱生命就要遵纪守法。让我们时时刻刻注意安全,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安全伴我们健康成长!
(五)、呼号
中队辅导员: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学生回答:时刻准备着!
(六)、退旗
(七)、中队长宣布:三年级2班“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到此结束!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触目惊心: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法律词典: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