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行测推理题示例
具体的步骤为:第一步,找出矛盾,确定矛盾双方是一真一假的存在;第二步,利用已知条件绕开矛盾去确定剩余命题的真假性;第三步,根据第二步找到的真假性代入矛盾双方去确定矛盾双方的真假。当然,具体面对题目的时候要灵活使用方法,有些题目通过前两步已经能够解出来了,就没有必要进行第三步了。
【例1】甲、乙、丙、丁四人对四个抽屉中的物品进行预测。甲:有些抽屉中没有书本;乙:所有抽屉中都有书本;丙:第二个抽屉中没有钢笔;丁:第三个抽屉中有信件。
如果四人的断定中只有一项为真,那么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A.第二个抽屉中有钢笔
B.第三个抽屉中有信件
C.四个抽屉中都有书本
D.四个抽屉中都没有书本
【解析】答案:A。题中甲乙两人说的话为一对矛盾命题,所以两人的话为一真一假。题干中说四人只有一项为真,那么丙和丁说的话则为假的。因为丙的话为假,所以它的矛盾为真,则第二个抽屉中有钢笔。丁的话为假,则它的矛盾为真,所以第三个抽屉中没有信件。因为甲乙讨论的是有没有书本的问题,丙和丁分别说的是钢笔与信件的问题,所以它们之间没有关联性,则不能通过丙丁的话中已知信息来推断甲乙的真假情况,所以甲乙不知谁真谁家。结合选项,此题选A。
这个题目整体上并不难,也属于基础题型。但是我们有些真假话的题目中也存在找不到矛盾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则需要进行一定的假设,通过假设的情况来去确定谁真谁假。
【例2】某公司四位业务员在为本月的业绩进行排名。张三说:“本月我的业绩最高。”李四说:“我的业绩不是最低的。”王五说:“我的业绩没有张三的高,但是还有人比我低。”马六说:“我的业绩最低。”但事实上,这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说错了。
那么,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张三说错了
B.马六的业绩最低
C.张三的业绩比王五低
D.李四的业绩最高
【解析】答案:C。出现真假话,但是发现没有矛盾则考虑假设法。假设张三为假话,则其余三人为真话,可知张三业绩不是最高,李四业绩不是最低,王五不是最低,马六最低,再结合王五业绩没有张三高可知四人业绩从高到低为:李四、张三、王五、马六。据此可知选项中不正确的为C项。当然这个题假设谁的话都是可行的,只要假设之后互相之间不矛盾,结果就是对的。
拓展:公务员行测考试绑架罪解读
一、绑架罪的类型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当中我们将其主要分为两个类型:
(1)索财型:主要目的是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包含偷盗婴幼儿,也就是说偷婴儿,利用婴儿来勒索财物的也构成绑架罪而不是拐骗或者拐卖儿童罪。
(2)人质型: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例如在抢劫银行的过程中以人质来威胁警察企图逃跑,此时不仅仅是构成抢劫罪也构成绑架罪,数罪并罚。
二、既遂标准
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标准。
理解误区:大部分人会以犯罪行为人勒索到财物为既遂标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本罪中只要犯罪行为人限制或控制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即既遂。
三、界定
(1)绑架罪VS抢劫罪
关键区别:行为人主观上目的是否具有利用不在现场的第三人对被绑架人安危忧虑的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当场索取财物。若单纯的用暴力将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当场取得财物,应为抢劫罪。
(2)绑架罪VS敲诈勒索罪
关键区别: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例如张三丰绑架了人质并杀死了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的亲朋好友勒索赎金20万元,应如何认定?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绑架行为不一定构成绑架罪,必须根据其目的和索取对象不同构成不同犯罪。张三丰绑架了人质并杀死,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但是一个犯罪行为只构成一个罪,应按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后面又以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了亲属20万元,构成敲诈勒索罪,故对张三丰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3)绑架罪VS非法拘禁罪
关键区别:是否有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关押的人与债务人是否具有共同的财产抚养关系。例如张无忌借给周芷若5万元,约定期一年,到期周芷若拒不认账,一气之下张无忌将周芷若捆绑起来,并威胁其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放人,张无忌应如何定罪处罚?该案例中张无忌和周芷若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张无忌并没有利用周芷若的家人对其安危的忧虑而索取财物,故属于非法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
(4)绑架罪VS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罪
关键区别:目的不同,绑架罪的目的为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但拐卖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儿童罪是以收养、奴役为目的。所以在做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目的来加以衡量判断。
四、法定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改,具体规定如下: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例题分析
熊大持刀将熊二逼入山上,让熊二通知其母亲送钱赎人。熊二担心其母亲心脏病复发,遂谎称开车撞人,需要付5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熊大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型是正确的?()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B。解析:本题中熊大的犯罪主观目的就是利用熊二母亲对熊二的安危忧虑来勒索财物,且实际控制了熊二的人身自由,故构成绑架罪,熊二的母亲不知儿子被绑架与熊大无直接关系,故不影响绑架罪的既遂,故选B。通过这道题我们不难看出来绑架罪主要考点集中于其主观目的,通常喜欢和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联系起来考查它们之间的区别。
拓展:公务员考试之常识备考
首先,在之前知识积累的基础上,把常识部分所有科目的内容都翻阅一遍,看完一遍并做相应的专项练习题,不要求过多,在冲刺阶段挑选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题目来做,每个部分20-30道题即可,真正达到巩固和复习内容的目的。
其次,考题及模拟训练。之前考生应该做了不少模拟题,这时考生要掌握做题的时间和感觉,更重要的是通过做题掌握考查的重难点。这时反复做考题,在做 考题的时候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同时配套做模拟题进行巩固提高。通过广泛的做题,锻炼自己的做题节奏及摸清考题的出题规律,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一一击破。
最后,临考试很近了的时候,再重新翻阅一遍知识点,温故而知新。另外,再把之前做过的考题和模拟题拿出来看看,做对的继续巩固,做错的总结经验,考 生切忌焦虑、浮躁,要沉得住气,再次看书,可以参考相关辅导资料多重视一些重难点及预测点。总之,在此阶段要调整好心态,不放弃看书,一直坚持到底。
二.巧取分数的备考方法
常识判断知识庞杂,所以要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这样在复习时就可事半功倍。
1.多关注国情社情。所谓国情社情除了指中国的地理、历史、国家性质等内容外,还有国家的大政方针、主要政策,考生应将复习的重点放在这一部分。比如党的十八大报告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内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央一号文件等。
2.掌握各学科整体脉络。常识判断考查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等多个方面,知识点繁多,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公 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整体把握学科内容,提纲挈领的复习可更好地抓住各学科的精髓,不至于因小失大。如经济部分: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 策、消费政策等,如人文历史: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鸦片战争、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太平天国、辛亥革命等)、世界史,人文文学: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 世界文学。
3.有舍有得。行测题目相对较多,答题时间相对较短,而常识判断部分考查内容涵盖广泛,考生在答题时千万要掌握好答题速度,对于没有复习到的地方,要有所舍弃,将答题的珍贵时间用在更有把握的题目上。
三.沉着冷静的备考心态考生在备考时,
要相信自己通过长时间的系统复习,知识水平肯定会有所进步,对于知识点的掌握也会越来越熟练,备考心态要调整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多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相信自己是最棒的,一定能考出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