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白城市教育局对面
白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公室
地址:洮安东路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庆余南街668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育才西路644
白城市13年平均月工资3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3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2.1元=3350*75%*0.9%
90.5元=3350*300%*0.9%
白城市参保对象需缴费的金额:22.1元或90.5元/每月。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白城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是指有计划的生育子女的措施,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此政策意义在于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兴旺、民族繁荣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实行计划生育有两方面的途径:
1、未婚青年实行晚婚
2、已婚夫妇采用科学的方法做到有计划地生育子女。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白城市教育局对面
白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公室
地址:洮安东路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庆余南街668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育才西路644
1)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为280元;
2)妊娠妇女一次性围产期补贴为200元;
3)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为1500元;
4)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为2000;
5)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为3900元;
6)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为4100元;
7)新生儿抢救医疗费补贴2500元;
8)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治疗宫外孕、葡萄胎、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同样实行定额结算,具体标准为:
1)宫外孕:保守治疗1000元,手术治疗3000元;
2)葡萄胎:保守治疗1000元,手术治疗2800元;
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为1000元(含保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