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3496元,下限调整为4699元。
注:社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根据上海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认。
养老保险:公司或业主缴20%,个人缴8%
医疗保险:公司或业主缴9.5%,个人缴2%
失业保险:公司或业主缴0.5%,个人缴0.5%
生育保险:公司或业主缴1.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公司或业主缴0.1%,个人不缴
补充-残保金:公司或业主缴1.5%,个人不缴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28%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11.5%
失业保险: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
补充-残保金:个人不缴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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