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XXXX镇村小组成员,因需要在本村(地名)的上兴建。长XX米,宽XX米,面积平XX方米,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交界,现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给予批准用地手续。
村小组会议讨论意见(盖章)
村委会讨论意见(盖章)镇规划部门意见(盖章)
申请人:
年月日
为了充分利用当地农副产品资源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示范带动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结合本人经济实力状况,特拟建牛、羊养殖项目。
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城关镇,顺城关北环三职高北,占地面积20余亩,该土地为非基本农田,按照程序20xx年元月已与顺城关十一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期为25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提交用地申请,望给予批复!
申请人:
20XX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