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济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1年3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对于2021年3月至政策出台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待遇可申请补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失业补助金标准200元/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300元/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500元/月。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5.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