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港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贵港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下是2021年贵港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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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啦。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调整方案,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根据国家规定,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经初步概算,此次调整,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约130元左右。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保险待遇科科员 李季林:第一点就是所有符合调整范围的人员,大家都有一个提高,这个标准是45元。第二点是根据退休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作一个提高,这个提高是根据每缴费一年增长1.5元。第三点是根据退休人员2017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来作一个调整,这个调整是在2017年基本养老金乘以1.5%。第四点是针对70岁以上的老人做了一个调整,凡是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长一岁,发5块钱的调整。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通知》规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8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一)挂钩调整
①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②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的4.1%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适当倾斜调整
①2015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其中,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核定),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②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160元计发。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以20%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逐年缴纳至满15年。
2017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补缴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统一按照相关规定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基数为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期间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为8%。
贵港养老保险交费基数和比例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交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